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民小學
組長
公告日 | 114/06/04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3 ~ 114/06/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民小學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民小學(10673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四段41巷68弄2號) |
工作內容 | (一)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事項、辦理佈置校舍場所及美化、綠化環境事項。 (二)校舍管理維護、修繕以及場地開放事項、協助各項工程、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相關事項。 (三)管理及分配工友及校警工作事項、辦理校園各項公共安全檢查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本職缺簡介: ◎本職缺出缺係因原組長退休,原組長任職本校已逾二十年,再前一任組長也是退休,任職本校也超過二十年,足證本校職務職涯發展,適合穩定長期的人生規劃。 ◎本校主建築物僅有一棟,硬體設施簡潔明確,便於日常管理,未來兩年內校內暫無規劃大型工程案件。總務處所屬公務人員(含事務、文書、出納)平均每兩年定期輪調一次,職務分配勞逸均衡,同仁對工作滿意度均高。 ◎加入我們學校,不僅能享有穩定工作環境,如家中有國小學齡子女,還可每天帶孩子一起上下班,兼顧家庭與事業。本校歷任公務人員同仁皆做到退休,工作夥伴友善、工作量適中,團隊氛圍和諧,是您理想的長期職涯選擇! ◎誠摯邀請您加入公館國小團隊,期待您的報名! |
資格條件 | 具有法定任用資格,且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 (二)銓敘審定薦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具備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五)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聯絡人:人事室劉主任 連絡電話:02-27351734#250 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6/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3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大安區公館國民小學
職稱
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事項、辦理佈置校舍場所及美化、綠化環境事項。 (二)校舍管理維護、修繕以及場地開放事項、協助各項工程、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相關事項。 (三)管理及分配工友及校警工作事項、辦理校園各項公共安全檢查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本職缺簡介: ◎本職缺出缺係因原組長退休,原組長任職本校已逾二十年,再前一任組長也是退休,任職本校也超過二十年,足證本校職務職涯發展,適合穩定長期的人生規劃。 ◎本校主建築物僅有一棟,硬體設施簡潔明確,便於日常管理,未來兩年內校內暫無規劃大型工程案件。總務處所屬公務人員(含事務、文書、出納)平均每兩年定期輪調一次,職務分配勞逸均衡,同仁對工作滿意度均高。 ◎加入我們學校,不僅能享有穩定工作環境,如家中有國小學齡子女,還可每天帶孩子一起上下班,兼顧家庭與事業。本校歷任公務人員同仁皆做到退休,工作夥伴友善、工作量適中,團隊氛圍和諧,是您理想的長期職涯選擇! ◎誠摯邀請您加入公館國小團隊,期待您的報名!
資格條件
具有法定任用資格,且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符合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一)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 (二)銓敘審定薦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四)具備Word、Excel、Interne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五)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或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聯絡方式
聯絡人:人事室劉主任 連絡電話:02-27351734#250 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