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約聘人員
公告日 | 113/11/26 |
---|---|
刊登起迄日 | 113/11/26 ~ 113/12/0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聘用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32號,高雄市政府鳳山行政中心) |
工作內容 | 1.辦理本市農路、農村再生相關工程及其他交辦事項。 2.辦理本府農村再生相關業務行政會議。 3.協助擬定本府農村再生年度目標、相關提案及管理計畫。 4.督導及管理考核本市農村社區執行、核銷年度執行計畫相關事宜。 5.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營建或水土保持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政府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備自小客車駕照 4.須熟悉電腦公文處理。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作業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113年12月3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依序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徵才訊息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其他有助審查資料,資料如無法上傳,請另寄至 [email protected]。 三、應徵者資料經本局審查後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來局參加「面試」,面試成績評列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甄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聯 絡 人:王小姐 電話:07-7995678轉6029;07-7902310 其他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個人提供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後立即取消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並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召集專案考績會議予以懲處。 二、本次甄選錄取候補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三、本職缺係1年1僱,初聘期限至當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僱。錄取人員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35元,相當月支新臺幣44,28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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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6 ~ 113/1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聘用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市農路、農村再生相關工程及其他交辦事項。 2.辦理本府農村再生相關業務行政會議。 3.協助擬定本府農村再生年度目標、相關提案及管理計畫。 4.督導及管理考核本市農村社區執行、核銷年度執行計畫相關事宜。 5.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營建或水土保持等相關科系畢業。 2.具政府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3.具備自小客車駕照 4.須熟悉電腦公文處理。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作業報名,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請113年12月3日(含)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依序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徵才訊息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其他有助審查資料,資料如無法上傳,請另寄至 [email protected]。 三、應徵者資料經本局審查後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來局參加「面試」,面試成績評列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或所送證件不齊全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退件,應甄人員所送各項證件影本資料,甄選結束後將依法銷毀。 聯 絡 人:王小姐 電話:07-7995678轉6029;07-7902310 其他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須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個人提供之各項證件資料如有偽造,經發現後立即取消錄取資格,已進用者並依公務人員相關規定召集專案考績會議予以懲處。 二、本次甄選錄取候補人員列入候用名冊,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三、本職缺係1年1僱,初聘期限至當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僱。錄取人員每月按328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35元,相當月支新臺幣44,28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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