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科長

公告日 114/06/04
刊登起迄日 114/06/04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職稱 科長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9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館前路77號5樓
工作內容 1、個人資料保護跨境傳輸規範機制制定與管理之整體規劃推動。 2、個人資料保護國際執法合作涉外事務之整體規劃推動。 3、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之訂修、解釋及協調推動。 4、國內、外個人資料保護法制、政策之追蹤、研究及評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資格條件 1、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3、具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事務、跨境執法合作及涉外事務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有相關法制實務工作經驗5年以上尤佳。 5、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能力尤佳。(檢具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6、具備團隊精神、抗壓能力、良好溝通能力,工作認真負責、主動積極,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8016分機238簡小姐。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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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4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職稱

科長

職系

法制

職等

薦任第9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個人資料保護跨境傳輸規範機制制定與管理之整體規劃推動。 2、個人資料保護國際執法合作涉外事務之整體規劃推動。 3、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規之訂修、解釋及協調推動。 4、國內、外個人資料保護法制、政策之追蹤、研究及評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資格條件

1、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薦任第9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3、具處理個人資料保護事務、跨境執法合作及涉外事務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4、具有相關法制實務工作經驗5年以上尤佳。 5、具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能力尤佳。(檢具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6、具備團隊精神、抗壓能力、良好溝通能力,工作認真負責、主動積極,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初審合格者,得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疑問,請洽(02)33568016分機238簡小姐。 2、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另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等資料檔案,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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