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
時薪制助理員
| 公告日 | 114/06/04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4 ~ 114/06/0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 |
| 職稱 | 時薪制助理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 |
| 工作內容 | 1.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2.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3.在教育教師及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4.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5.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6.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 36 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學期並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 5 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特殊教育相關研習),學校本權責覈實核予公假,並得依參與之時數於本案經費度內支薪。 7.服務方案對象、地點、範圍、其他交辦事項由學校指派。 8.每日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9.其他相關之交辦事項。 10.本職缺係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本校辦理「113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時薪制助理員」補助款進用之人力(每小時190元,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本職缺係專案計畫補助款進用之人力,如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支應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 2.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 3.具高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
| 聯絡方式 | 1.檢具文件: (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切結書。 (5)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6)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7)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請參閱本校網站簡章公告,以上除報名表、切結書、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為正本外,餘均為「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甄選人私章或簽名。請將上述各表件以A4尺寸大小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應平放裝入信封內,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請於114年6月9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備齊上述資料,並繳驗學經歷證件(正本驗訖發還,若僅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報名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月眉路一段8號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輔導室(逾時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書明「應徵時薪制助理員」,本校如有需要得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 3.本校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備取2名,依序候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至6月30日止,得依序遞補,以本職缺為限。聯絡電話:(03)4983424轉610 温主任。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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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4 ~ 114/06/0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
職稱
時薪制助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 2.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3.在教育教師及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評量、教學、生活輔導、學生上下學及家長聯繫等事宜。 4.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5.維護學生參與校外參觀教學活動之安全。 6.接受學校(園)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 36 小時以上之職前訓練﹔每學期並應接受學校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 5 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特殊教育相關研習),學校本權責覈實核予公假,並得依參與之時數於本案經費度內支薪。 7.服務方案對象、地點、範圍、其他交辦事項由學校指派。 8.每日填寫服務紀錄(工作內容與行為觀察記錄不可空白)。 9.其他相關之交辦事項。 10.本職缺係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核定本校辦理「113學年度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時薪制助理員」補助款進用之人力(每小時190元,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本職缺係專案計畫補助款進用之人力,如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支應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 2.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 3.具高中(職)(含)以上畢業或具同等學歷。
聯絡方式
1.檢具文件: (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切結書。 (5)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6)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7)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請參閱本校網站簡章公告,以上除報名表、切結書、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及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為正本外,餘均為「影本」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並加蓋甄選人私章或簽名。請將上述各表件以A4尺寸大小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應平放裝入信封內,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2.請於114年6月9日(星期一)下午3時前備齊上述資料,並繳驗學經歷證件(正本驗訖發還,若僅送影印本證明概不受理),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報名地點:桃園市中壢區月眉路一段8號桃園市中壢區大崙國民小學輔導室(逾時不予受理),並請於信封上書明「應徵時薪制助理員」,本校如有需要得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需求者恕不通知。 3.本校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備取2名,依序候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至6月30日止,得依序遞補,以本職缺為限。聯絡電話:(03)4983424轉610 温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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