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專任助理

公告日 114/06/04
刊登起迄日 114/06/04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職稱 專任助理
職系
職等 無資位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師資培育處辦公室
工作內容 協助推動計畫任務,經費核銷及管考、數據分析與行政庶務(含相關資料彙整分析、會議及訪視活動協助)、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資格條件 1.具有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或碩士(含)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2.能規劃、執行與管考專案計畫能力,具有行政相關經驗一年以上者。 3.熟諳中英文電腦文書(WORD、EXCEL、PPT),具其他應用程式(統計軟體、大數據分析)之處理能力尤佳。 4.具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工作需求,辦理相關活動。 5.具統計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聘期: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應備文件: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2.大學(含)以上各階段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3.相關專業證照、服務或離職證明書。 4.其他專長證明文件或有利於審查之證件或文件。 ※備註: 1.應備文件請於114年6月20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計畫專任助理-姓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2.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擇優以電郵或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條件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7321104轉分機82084劉組長。 3.薪資與福利:依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暨博士後研究員教學研究費用表支給(學士第1年新臺幣3萬6,300元;碩士第1年新臺幣4萬1,500元)。享勞健保及勞退,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依到職月份比例計算。 4.計畫期程為2年,表現優異者可依計畫期程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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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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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4 ~ 114/06/20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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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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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

工作內容

協助推動計畫任務,經費核銷及管考、數據分析與行政庶務(含相關資料彙整分析、會議及訪視活動協助)、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工作。

資格條件

1.具有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或碩士(含)以上畢業學歷(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2.能規劃、執行與管考專案計畫能力,具有行政相關經驗一年以上者。 3.熟諳中英文電腦文書(WORD、EXCEL、PPT),具其他應用程式(統計軟體、大數據分析)之處理能力尤佳。 4.具溝通協調能力,並能配合工作需求,辦理相關活動。 5.具統計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聘期: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應備文件: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 2.大學(含)以上各階段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驗證)。 3.相關專業證照、服務或離職證明書。 4.其他專長證明文件或有利於審查之證件或文件。 ※備註: 1.應備文件請於114年6月20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計畫專任助理-姓名」,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2.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擇優以電郵或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條件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7321104轉分機82084劉組長。 3.薪資與福利:依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計畫專任人員工作酬金暨博士後研究員教學研究費用表支給(學士第1年新臺幣3萬6,300元;碩士第1年新臺幣4萬1,500元)。享勞健保及勞退,年終工作獎金1.5個月,依到職月份比例計算。 4.計畫期程為2年,表現優異者可依計畫期程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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