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
書記

公告日 114/06/04
刊登起迄日 114/06/04 ~ 114/06/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地點 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三十七號
工作內容 地用課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歷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6月19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現職(最近)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其他證明文件等資料。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接洽電話:人事室(05)3792074轉105。 甄選方式:由本所審查資歷,合適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得備取若干名,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04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4 ~ 114/06/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縣市

嘉義縣

工作內容

地用課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歷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請於114年6月19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現職(最近)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證書、(6)其他證明文件等資料。以紙本投件者,視為資格不符。接洽電話:人事室(05)3792074轉105。 甄選方式:由本所審查資歷,合適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得備取若干名,有效期限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