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駕駛

公告日 114/06/04
刊登起迄日 114/06/04 ~ 114/06/3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2號)。
工作內容 本所各種公務車輛駕駛、基本養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國中以上畢業;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以上)。 薪資待遇:依技工(駕駛)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 (二)國民身份證及證照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受訓及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等,並留聯絡電話(日、夜)、通訊地址。 (三)6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表。 報名日期:114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本所(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2號);以掛號方式郵寄者,應於信封封面註明「總務科-劉科員收」,並列出 「應徵駕駛」字樣。 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另行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且另視成績 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總務科劉科員。 (二)聯絡電話:(06)278-2935分機203。 (三)傳真:(06)278-1685。 (四)E-Mail:[email protected]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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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4

刊登起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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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

職稱

駕駛

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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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本所各種公務車輛駕駛、基本養護及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中央所屬機關學校現職駕駛(含技工、工友)。 (二)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國中以上畢業;持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以上)。 薪資待遇:依技工(駕駛)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核定辦理。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一)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 (二)國民身份證及證照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受訓及獎懲相關資料影本等,並留聯絡電話(日、夜)、通訊地址。 (三)6個月內公立醫院體檢表。 報名日期:114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送至本所(711臺南市歸仁區武東里明德新村2號);以掛號方式郵寄者,應於信封封面註明「總務科-劉科員收」,並列出 「應徵駕駛」字樣。 面試甄選: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期另行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所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且另視成績 酌增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聯絡方式

(一)聯絡人:總務科劉科員。 (二)聯絡電話:(06)278-2935分機203。 (三)傳真:(06)278-1685。 (四)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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