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技士

公告日 114/06/05
刊登起迄日 114/06/05 ~ 114/06/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臺中市清水區鰲峰里大街路138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所第二課土地建物勘查、複丈等測量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測量製圖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作業,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本職缺應徵網頁完成線上報名,提供線上調閱履歷功能,並依順序檢附下列文件掃描檔,上傳至職缺應徵/我的應徵網頁之附件欄內(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文件統一為A4大小: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確認附有大頭照,填表人欄位務必簽名,自傳不可空白,並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email)。 2.現職派令。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高學歷證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身分證正反面。 8.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9.如具有身障手冊或採購證書亦請附上。 (二)其他: 1.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或資料提供不實,視同資格不符;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2.報名期間:114年06月05日至114年06月17日(以完成線上報名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為114年9月22日)。 5.聯絡電話:04-26237141轉603蔡小姐。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所聯絡人04-26237141轉分機201吳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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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5 ~ 114/06/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清水地政事務所

職稱

技士

職系

測量製圖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所第二課土地建物勘查、複丈等測量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測量製圖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無限制調任情事。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 (四)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所定情事及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作業,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至本職缺應徵網頁完成線上報名,提供線上調閱履歷功能,並依順序檢附下列文件掃描檔,上傳至職缺應徵/我的應徵網頁之附件欄內(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文件統一為A4大小: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並確認附有大頭照,填表人欄位務必簽名,自傳不可空白,並註明上班時間聯絡電話、email)。 2.現職派令。 3.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4.最高學歷證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身分證正反面。 8.已通過全民英檢或外語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及格證書。 9.如具有身障手冊或採購證書亦請附上。 (二)其他: 1.未完整上傳上述資料者或資料提供不實,視同資格不符;報名人員合於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所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2.報名期間:114年06月05日至114年06月17日(以完成線上報名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惟本次甄選如無適合人選,本所得予從缺。 4.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為114年9月22日)。 5.聯絡電話:04-26237141轉603蔡小姐。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本所聯絡人04-26237141轉分機201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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