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漁業署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6/05
刊登起迄日 114/06/05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漁業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農業部漁業署(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7樓)
工作內容 1.辦理養殖規劃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水產養殖、漁業、農業、生物、生命科學等相關科系。 2.須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本職缺甄選之職務代理人員,工作期限至114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寄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農業部漁業署人事室收。期限:民國114年6月13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未郵寄者,視同未報名。(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養殖漁業組約僱職務代理人)。 2.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2)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資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5.本職缺單位:養殖漁業組,業務科聯絡人:吳先生,聯絡電話:(02)2383-5770。 6.人事室聯絡人:賴小姐,聯絡電話:(02)2383-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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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5 ~ 114/06/13 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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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漁業署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養殖規劃管理相關業務。 2.其他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水產養殖、漁業、農業、生物、生命科學等相關科系。 2.須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本職缺甄選之職務代理人員,工作期限至114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意者請寄10006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農業部漁業署人事室收。期限:民國114年6月13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或未郵寄者,視同未報名。(信封上請務必註明應徵養殖漁業組約僱職務代理人)。 2.請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表內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2)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3)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反面)影本、(4)其他資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證明);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經書面審查符合應徵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不合或通知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如在原任機關尚有服務義務者,請勿報名。 5.本職缺單位:養殖漁業組,業務科聯絡人:吳先生,聯絡電話:(02)2383-5770。 6.人事室聯絡人:賴小姐,聯絡電話:(02)2383-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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