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暫僱人員

公告日 114/06/05
刊登起迄日 114/06/04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職等 暫僱5等280薪點,薪資38,948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24樓。
工作內容 一、負責工程行政事務,支援工程團隊。 二、協助工程專案運作,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三、參與工程會議,記錄會議內容。 四、協助工程團隊溝通協調。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或國內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工程相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三、熟諳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並能視業務需要加班及出差。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開發工程科5等暫僱人員」。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 公布欄 > 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註明應徵開發工程科5等暫僱人員。 2.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資格條件一所列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5. 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6. 工作經歷證明(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或勞保加退保單等)。 7. 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暫僱人員
114/04/11~114/04/20
檢視
暫僱人員
113/11/26~113/12/02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3/11/13~113/11/19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6/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4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

職稱

暫僱人員

職系

職等

暫僱5等280薪點,薪資38,948元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一、負責工程行政事務,支援工程團隊。 二、協助工程專案運作,處理相關行政事宜。 三、參與工程會議,記錄會議內容。 四、協助工程團隊溝通協調。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或國內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工程相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汽機車駕照尤佳。 三、熟諳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積極任事,善於溝通協調,並能視業務需要加班及出差。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下列文件於公告期限內郵寄至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3樓地政局人事室邱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3233,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開發工程科5等暫僱人員」。 1. 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請至本局網頁下載:首頁> 公布欄 > 機關徵才),並另將應徵人員基本資料表電子檔寄至[email protected] ,主旨請註明應徵開發工程科5等暫僱人員。 2. 相關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資格條件一所列之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5. 其他專業證照影本。 6. 工作經歷證明(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或勞保加退保單等)。 7. 上述影本請雙面列印並註記「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請應徵者本人簽名。 二、甄審通知: 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錄取情形公告於本府「新北市徵才」網頁,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暫僱人員
114/04/11~114/04/20
檢視
暫僱人員
113/11/26~113/12/02
檢視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113/11/13~113/11/19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