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
主任

公告日 114/06/05
刊登起迄日 114/06/04 ~ 114/06/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職稱 主任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花蓮縣玉里鎮中正路148號(花蓮縣玉里鎮公所主計室)
工作內容 1.辦理主計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符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19條各款資格之一者。2.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業務無紙化,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填入簡要自述。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2.專業訓練認證表:近5年有參加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 /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 」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報名人員資料不全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03-8237075,E-mail:[email protected],花蓮縣政府主計處兼辦人事龔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主任
114/05/08~114/05/15
檢視
主任
114/04/23~114/04/30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6/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4 ~ 114/06/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花蓮縣政府

職稱

主任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內容

1.辦理主計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符合「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第19條各款資格之一者。2.具溝通協調能力者。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業務無紙化,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該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填入簡要自述。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2.專業訓練認證表:近5年有參加行政院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 /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 」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報名人員資料不全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聯絡電話:03-8237075,E-mail:[email protected],花蓮縣政府主計處兼辦人事龔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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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主任
114/05/08~114/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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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
114/04/23~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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