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聘用人員

公告日 114/06/05
刊登起迄日 114/06/04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職等 聘用6等328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治理工程科(服務地區:臺北分署轄區,機關地址:新北市新店區精忠路10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治山防災及水庫集水區治理工程與生態檢核行政、案件勘查及資料彙整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營建、水利、水土保持、森林、環境、生態等相關學系畢業。 2.具工程實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4年6月16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臺,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相關工作證明文件、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等資料電子檔後,按「確定應徵」。未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或上傳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3.本職缺係處理本分署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所遺業務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聘用期間如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 4.本職缺薪資每月新臺幣45,624元(328薪點)。 5.聯絡方式:(02)2212-5285分機1600,人事室黃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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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4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臺北分署

職稱

聘用人員

職系

職等

聘用6等328薪點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治山防災及水庫集水區治理工程與生態檢核行政、案件勘查及資料彙整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營建、水利、水土保持、森林、環境、生態等相關學系畢業。 2.具工程實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採線上應徵作業方式,意者請於114年6月16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完成帳號啟用後再次登入平臺,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相關工作證明文件、證照、外語檢定證明、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及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等資料電子檔後,按「確定應徵」。未上傳相關證明文件或上傳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 2.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另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3.本職缺係處理本分署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所遺業務之職務代理人,工作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聘用期間如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留用或請求協助。 4.本職缺薪資每月新臺幣45,624元(328薪點)。 5.聯絡方式:(02)2212-5285分機1600,人事室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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