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約聘執行秘書

公告日 114/06/05
刊登起迄日 114/06/04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職稱 約聘執行秘書
職系
職等 聘用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地點 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或由本中⼼分配。
工作內容 協助中心主任管理及督導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業務(辦理心理衛生宣導、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連結、精神、自殺、物質濫用防治、其他心理衛生等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 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7年以上。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有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薪資:約聘8等4階424薪點(約新臺幣61,225元)。 ⼆、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二)寄送方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心理衛⽣中⼼約聘執行秘書。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心兼任⼈事管理員方小姐收,並於報名截止日114年6月13日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方式:採初審、面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採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合者則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 四、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執行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或兼任⼈事管理員方小姐( 037 )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徵才公告下方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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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執行秘書
114/05/13~1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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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執行秘書
114/04/17~1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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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27~1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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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8~114/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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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4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職稱

約聘執行秘書

職系

職等

聘用

縣市

苗栗縣

工作內容

協助中心主任管理及督導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業務(辦理心理衛生宣導、教育訓練、諮詢、轉介、轉銜服務、資源網絡連結、精神、自殺、物質濫用防治、其他心理衛生等事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業務)。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護理師或職能治療師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5年以上。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社會工作、護理或職能治療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並具心 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7年以上。 二、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有交通工具尤佳。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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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資:約聘8等4階424薪點(約新臺幣61,225元)。 ⼆、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員履歷表(請貼妥照片並請簽名)。 2、⾝分證正反⾯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6、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二)寄送方式: 1、前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2、信封註明應徵:社區心理衛⽣中⼼約聘執行秘書。 3、掛號郵寄(亦可親送或委送)⾄苗栗縣後龍鎮⼤庄⾥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理健康中心兼任⼈事管理員方小姐收,並於報名截止日114年6月13日下午五點前寄(送)達,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三、甄選方式:採初審、面試二階段甄選。 (一)第一階段初審(採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合者則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面試。 四、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執行秘書鄭⼩姐電話(037)558750或兼任⼈事管理員方小姐( 037 )558615 備註: 1、本職缺公告⾄職缺全數補實,倘若已補實,恕不另⾏通知⾯試。 2、報考人所填寫之資料及所繳交之文件於錄取後,如發現有偽造或變造情事,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倘涉及刑責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3、有關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具結書,請至本徵才公告下方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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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13~1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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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27~114/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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