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專案技工(土木類別)
公告日 | 113/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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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3/11/26 ~ 113/12/0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
職稱 | 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專案技工(土木類別)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地區 |
工作內容 | 註:本次部分職缺需配合本處114年隨同鄰里公園業務移撥區公所上班,移撥人員由本處決定。 1.天然災害緊急搶修(樹木傾倒扶植)、1999緊急派工(含夜間);另需配合週休2日及國定假日期間排班或輪3班(7:00至15:00/15:00至23:00 /23:00至7:00);颱風暴雨警戒期間需配合排班值勤。 2.公園各項設施物檢修、巡檢等業務。 3.協辦土木工程之設計、監造、履約管理。 4.辦理本處轄管區域之設施巡查作業。 5.本處各項業務支援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註:本次部分職缺需配合本處114年隨同鄰里公園業務移撥區公所上班,移撥人員由本處決定。 1.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高中(職) 以上學校之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生態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環境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防災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都市設計、建築設計、營建工程、營建管理、營建工程與管理及營建技術與管理科系畢業者。 (2)具有丙級「鋼筋、模板、測量、混凝土、建築製圖、建築物室內設計、營造工程管理、建築製圖應用」技術士證以上證照者。 2.並須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務必檢附,不可用汽車駕照代替)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
聯絡方式 | 1.委由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113年第12次公開甄選,報名簡章編號第62號。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13年12月2日下午5時止(採線上報名-由公告網頁下方相關連結進入)。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s://eso.gov.taipei//或 台北人力銀行(OKWORK網站)「最新消息區」:https://okwork.gov.taipei/ESO/,服務電話:02-23085231。 2.依工友管理要點工餉核支標準表規定依學歷敍薪(新臺幣 32,210元(國小) / 33,980元(國中) /35,750元(高中職以上))。 |
聯絡Email | None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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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6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6 ~ 113/12/0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職稱
委託北市就服處甄選-專案技工(土木類別)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註:本次部分職缺需配合本處114年隨同鄰里公園業務移撥區公所上班,移撥人員由本處決定。 1.天然災害緊急搶修(樹木傾倒扶植)、1999緊急派工(含夜間);另需配合週休2日及國定假日期間排班或輪3班(7:00至15:00/15:00至23:00 /23:00至7:00);颱風暴雨警戒期間需配合排班值勤。 2.公園各項設施物檢修、巡檢等業務。 3.協辦土木工程之設計、監造、履約管理。 4.辦理本處轄管區域之設施巡查作業。 5.本處各項業務支援工作。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註:本次部分職缺需配合本處114年隨同鄰里公園業務移撥區公所上班,移撥人員由本處決定。 1.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高中(職) 以上學校之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生態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環境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防災工程、水土保持、水土保持工程、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都市設計、建築設計、營建工程、營建管理、營建工程與管理及營建技術與管理科系畢業者。 (2)具有丙級「鋼筋、模板、測量、混凝土、建築製圖、建築物室內設計、營造工程管理、建築製圖應用」技術士證以上證照者。 2.並須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務必檢附,不可用汽車駕照代替)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委由臺北市就業服務處辦理113年第12次公開甄選,報名簡章編號第62號。報名日期為即日起至113年12月2日下午5時止(採線上報名-由公告網頁下方相關連結進入)。本次甄試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查閱:網址https://eso.gov.taipei//或 台北人力銀行(OKWORK網站)「最新消息區」:https://okwork.gov.taipei/ESO/,服務電話:02-23085231。 2.依工友管理要點工餉核支標準表規定依學歷敍薪(新臺幣 32,210元(國小) / 33,980元(國中) /35,750元(高中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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