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4/06/05
刊登起迄日 114/06/05 ~ 114/06/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
工作內容 1、核發服務證明、彙編本府員工通訊錄編印、單位財產請購、盤點及預算登記等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辦理文康活動相關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符合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 3、具服務熱忱、電腦處理能力(word、excel等)、公文文書業務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 有意任職且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人事管理員簡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人事處5等約僱人員甄選」)。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網頁:首頁>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下載,並填寫各項資料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以280薪點僱用,折合金額約為新臺幣38,948元。 3、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1年1僱,並視工作表現予以續僱)。 4、本次徵選得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 5、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05,簡小姐。 6、符合徵才條件者由本處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5 ~ 114/06/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1、核發服務證明、彙編本府員工通訊錄編印、單位財產請購、盤點及預算登記等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辦理文康活動相關事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及符合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不得經營商業之規定。 3、具服務熱忱、電腦處理能力(word、excel等)、公文文書業務經驗者佳。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 有意任職且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資料,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至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人事管理員簡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參加人事處5等約僱人員甄選」)。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處網頁:首頁>書表下載>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範例)下載,並填寫各項資料及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以280薪點僱用,折合金額約為新臺幣38,948元。 3、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1年1僱,並視工作表現予以續僱)。 4、本次徵選得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 5、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05,簡小姐。 6、符合徵才條件者由本處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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