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股長

公告日 114/06/05
刊登起迄日 114/06/05 ~ 114/06/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中區辦公室: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68號18樓)
工作內容 一、住宅法、臺北市國民住宅出租及管理要點之政策執行、推動。 二、督辦出租國宅出租國宅檢修、管理、行政及協調業務。 三、督辦出租國宅耐震補強工程、出租國宅外牆檢修工程等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且具建築或工程管理、採購業務、防救災業務、執行專案及修法相關工作經驗合計6年以上。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建築、土木、都市計畫等相關系(科)所畢業者尤佳。 四、具有建築師執照、土木技師執照、採購人員資格及無障礙勘檢相關證照、熟稔簡報製作、建築繪圖及影像處理軟體等技能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意者請於114年6月12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四、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6月12日(公告截止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相關證明影本,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77560@ gov.taipei收,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股長」字樣,並請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局網站「人事徵才公告區」公告。 六、本案聯絡人:人事室蘇筠婷;電話:02-27258311。 七、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05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5 ~ 114/06/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職稱

股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一、住宅法、臺北市國民住宅出租及管理要點之政策執行、推動。 二、督辦出租國宅出租國宅檢修、管理、行政及協調業務。 三、督辦出租國宅耐震補強工程、出租國宅外牆檢修工程等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二、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且具建築或工程管理、採購業務、防救災業務、執行專案及修法相關工作經驗合計6年以上。 三、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建築、土木、都市計畫等相關系(科)所畢業者尤佳。 四、具有建築師執照、土木技師執照、採購人員資格及無障礙勘檢相關證照、熟稔簡報製作、建築繪圖及影像處理軟體等技能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意者請於114年6月12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並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5)考試及格證書(6)各項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四、非現職人員請於114年6月12日(公告截止日)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上開相關證明影本,以電子郵件寄送至s77560@ gov.taipei收,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服務科股長」字樣,並請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五、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局網站「人事徵才公告區」公告。 六、本案聯絡人:人事室蘇筠婷;電話:02-27258311。 七、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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