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 公告日 | 114/06/0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5 ~ 114/06/1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約僱三等(230薪點,31993元) |
| 縣市 | 桃園市 |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
| 工作內容 | 一、團體報名客語能力認證之補助及競賽獎勵 二、機關學校員工客語能力之提升及核發禮券 三、補助公所核發市民通過認證之獎勵金 四、協辦客語薪傳師傳習補助計畫/客語研習推廣計畫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服務熱忱、品德操行良好。 3.具撰稿、文書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 |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一)甄選報名表(如附檔)。(二)最高學歷證書。(三)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退伍令(無則免),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文教發展科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案為育嬰留職停薪缺(114年3月3日至114年9月2日)。當事人倘提前復職之日起,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侯補人員得以遞補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五、連絡電話:(03)4096682分機 8020,人事室陳主任。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6/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5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三等(230薪點,31993元)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團體報名客語能力認證之補助及競賽獎勵 二、機關學校員工客語能力之提升及核發禮券 三、補助公所核發市民通過認證之獎勵金 四、協辦客語薪傳師傳習補助計畫/客語研習推廣計畫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服務熱忱、品德操行良好。 3.具撰稿、文書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一)甄選報名表(如附檔)。(二)最高學歷證書。(三)工作經歷證明(無則免)。(四)國民身分證影本。 (五)退伍令(無則免),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人事室(信封請註明應徵文教發展科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二、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三、本案為育嬰留職停薪缺(114年3月3日至114年9月2日)。當事人倘提前復職之日起,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求助。 四、本項徵才候補人員,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其候補期間為3個月,侯補人員得以遞補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五、連絡電話:(03)4096682分機 8020,人事室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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