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
科員

公告日 114/06/06
刊登起迄日 114/06/05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防部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國防採購室物資接轉處)
工作內容 1.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國軍採購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辦理國軍採購接轉運輸作業。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不含薦任升官等訓練)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3.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4.熟悉視窗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操作。 5.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照及採購工作經驗者優先(請檢附證明)。 6.能配合軍事任務或業務值班、加班者。 7.進部人員須配合安全調查;另錄取人員須辦理特殊查核。 8.任職本部同仁須受赴陸管制(依規定不得進出港、澳、大陸)。 9.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線上報名(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於114年6月20日前上傳至「DK:職缺應徵」,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游婉如,電話:(02)8509955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科員
114/05/09~114/05/16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6/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5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防部

職稱

科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依據政府採購法辦理國軍採購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2.辦理國軍採購接轉運輸作業。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歷。 2.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特種考試、薦任升官等考試(不含薦任升官等訓練)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或職系轉調限制調任情事者。 3.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4.熟悉視窗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操作。 5.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照及採購工作經驗者優先(請檢附證明)。 6.能配合軍事任務或業務值班、加班者。 7.進部人員須配合安全調查;另錄取人員須辦理特殊查核。 8.任職本部同仁須受赴陸管制(依規定不得進出港、澳、大陸)。 9.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線上報名(現職應徵人員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DK:職缺應徵」完備「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維護)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 2、請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次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電子檔於114年6月20日前上傳至「DK:職缺應徵」,逾期不予受理。 3、初審依學經歷專長等採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含面試)。 4、本次徵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 5、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6、聯絡人:游婉如,電話:(02)85099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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