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
臨床心理師
| 公告日 | 114/06/0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5 ~ 114/06/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 |
| 職稱 | 臨床心理師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師(三)級 |
| 縣市 | 屏東縣 |
| 工作地點 | 911162屏東縣⽵⽥鄉永豐村7鄰義永路12號(屏東監獄) |
| 工作內容 | (⼀)處理收容⼈諮商輔導、⼼理衡鑑、⼼理治療及本監認可之其他⼼理相關業務。 (⼆)收容⼈精神疾病⼼理治療相關業務(含預防⾃殺相關業務與輔導)。 (三)毒品處遇、酒駕(癮)專業處遇暨特殊收容⼈⼼理輔導等其他專業處遇。 (四)教化輔導相關之⾏政⼯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經公務⼈員⾼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公職臨床⼼理師考試及格或專⾨職業及技術⼈員⾼等考試臨床⼼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主管機關核發之臨床⼼理師專⾨職業證書者。 (⼆)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為公務⼈員之情事、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之情事,以及各項公務⼈員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具⼼理師實務⼯作經驗 1年以上者佳。 |
| 聯絡方式 | (⼀)現職為公務⼈員得採通訊或線上報名,若採線上報名請於應徵完成後,將報名表及⾃傳等本監要求之相關甄選表件,於114年5⽉20⽇前將掃描檔寄⾄本監電⼦信箱([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參加臨床⼼理師甄選,並請於⾯試當⽇繳交報名表及⾃傳正本。 (⼆)現職若非公務⼈員⼀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4年6⽉20⽇前(郵戳為憑),將應繳文件以掛號郵寄「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事室 收」,並註明臨床⼼理師甄選,逾期不予受理。 (三)請檢⿑下列文件(依序裝訂,未⿑備者不受理亦不退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簽章): 1.報名表(黏貼⾝分證影本、最近1吋正⾯脫帽半⾝相片)1份 2.⾃傳1份(1000字以內,需親筆書寫並簽名) 3.醫事⼈員切結書1份 4.公務⼈員履歷表1份 5.最⾼學歷證件影本1份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7.臨床⼼理師證書(正反⾯)影本1份 8.執業執照影本1份 9.臨床⼼理師實務⼯作經驗 1 年以上證明影本1份 10.衛⽣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證明(需含執業執照換照期間起訖) 11.男性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1份 12.現職公務⼈員另請檢附「現職派令、最近⼀筆之銓敘審定函影本、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獎懲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 13.其他具體優良事蹟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 (四)上述表格請⾄本監網站(https://www.ptp.moj.gov.tw/)電⼦公佈欄下載使⽤,報名資料恕不退還。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五)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通知⾯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未達錄取標準得不予錄取。如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電話08-7785438 分機152(鍾先生)。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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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5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
職稱
臨床心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三)級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處理收容⼈諮商輔導、⼼理衡鑑、⼼理治療及本監認可之其他⼼理相關業務。 (⼆)收容⼈精神疾病⼼理治療相關業務(含預防⾃殺相關業務與輔導)。 (三)毒品處遇、酒駕(癮)專業處遇暨特殊收容⼈⼼理輔導等其他專業處遇。 (四)教化輔導相關之⾏政⼯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經公務⼈員⾼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公職臨床⼼理師考試及格或專⾨職業及技術⼈員⾼等考試臨床⼼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主管機關核發之臨床⼼理師專⾨職業證書者。 (⼆)無公務⼈員任⽤法第26條迴避任⽤、第28條第1項不得任⽤為公務⼈員之情事、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任之情事,以及各項公務⼈員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具⼼理師實務⼯作經驗 1年以上者佳。
聯絡方式
(⼀)現職為公務⼈員得採通訊或線上報名,若採線上報名請於應徵完成後,將報名表及⾃傳等本監要求之相關甄選表件,於114年5⽉20⽇前將掃描檔寄⾄本監電⼦信箱([email protected]),主旨註明參加臨床⼼理師甄選,並請於⾯試當⽇繳交報名表及⾃傳正本。 (⼆)現職若非公務⼈員⼀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4年6⽉20⽇前(郵戳為憑),將應繳文件以掛號郵寄「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事室 收」,並註明臨床⼼理師甄選,逾期不予受理。 (三)請檢⿑下列文件(依序裝訂,未⿑備者不受理亦不退件,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親⾃簽章): 1.報名表(黏貼⾝分證影本、最近1吋正⾯脫帽半⾝相片)1份 2.⾃傳1份(1000字以內,需親筆書寫並簽名) 3.醫事⼈員切結書1份 4.公務⼈員履歷表1份 5.最⾼學歷證件影本1份 6.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7.臨床⼼理師證書(正反⾯)影本1份 8.執業執照影本1份 9.臨床⼼理師實務⼯作經驗 1 年以上證明影本1份 10.衛⽣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證明(需含執業執照換照期間起訖) 11.男性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1份 12.現職公務⼈員另請檢附「現職派令、最近⼀筆之銓敘審定函影本、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獎懲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各1份。 13.其他具體優良事蹟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 (四)上述表格請⾄本監網站(https://www.ptp.moj.gov.tw/)電⼦公佈欄下載使⽤,報名資料恕不退還。檢附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造、冒⽤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 (五)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通知⾯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未達錄取標準得不予錄取。如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電話08-7785438 分機152(鍾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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