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約僱課員
公告日 | 114/06/06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5 ~ 114/06/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
職稱 | 約僱課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6樓 |
工作內容 | 一、身心障礙者遷入、遷出、住變、死亡、更改姓名、證明遺失毁損補換發等異動。 二、身心障礙者綜合業務。 三、台北卡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男須役畢。 二、工作認真負責、耐勞並能配合平日或假日加班。 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工作經驗者為優。 四、無「⾏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各機關約僱⼈員僱⽤辦法」第4條第1項及3項所定不得任⽤之情事。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止,請採線上報名或Email報名(擇一/勿重複投遞),紙本恕不受理: (一)採線上報名者:至⾏政院人事⾏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學歷畢業證書、公務經歷證明及退伍令及免役證明。 (二)Email報名者: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中正區公所社會課約僱課員職務」。 二、所檢附證件資料必須清晰可辨(應徵履歷資料及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撤銷僱用),檢附資料未齊全或自傳未填寫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視本所需求擇優面試(面試方式另⾏通知)。 三、本職缺甄選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本所網站1週。 四、每月待遇新臺幣38,948元(報酬薪點280) 五、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11月4日止。約僱期間如期限屆滿、約僱原因消失及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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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5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中正區公所
職稱
約僱課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一、身心障礙者遷入、遷出、住變、死亡、更改姓名、證明遺失毁損補換發等異動。 二、身心障礙者綜合業務。 三、台北卡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男須役畢。 二、工作認真負責、耐勞並能配合平日或假日加班。 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工作經驗者為優。 四、無「⾏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各機關約僱⼈員僱⽤辦法」第4條第1項及3項所定不得任⽤之情事。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止,請採線上報名或Email報名(擇一/勿重複投遞),紙本恕不受理: (一)採線上報名者:至⾏政院人事⾏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學歷畢業證書、公務經歷證明及退伍令及免役證明。 (二)Email報名者: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中正區公所社會課約僱課員職務」。 二、所檢附證件資料必須清晰可辨(應徵履歷資料及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應自負法律責任,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撤銷僱用),檢附資料未齊全或自傳未填寫者恕不受理,亦不通知補件,視本所需求擇優面試(面試方式另⾏通知)。 三、本職缺甄選錄取名額1名,得視甄試成績優劣,不足額錄取,或增列候補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本所網站1週。 四、每月待遇新臺幣38,948元(報酬薪點280) 五、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4年11月4日止。約僱期間如期限屆滿、約僱原因消失及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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