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辦事員
| 公告日 | 114/06/06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5 ~ 114/06/19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職稱 | 辦事員 |
| 職系 | 綜合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本處將於114年下半年搬遷至民生水資源再生廠: 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 |
| 工作內容 | 1、員工各項薪津等發放及所得扣繳作業。 2、員工公教優利、住宅貸款及法院執行命令等扣繳。 3、員工勞、健、勞退、公保、退撫、離職儲金之扣繳及製表。 4、辦理押標金收據日、月報表、收據請領單及自行收納紀錄卡。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具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及無限制轉調情形。 3、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能力。 |
| 聯絡方式 |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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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5 ~ 114/06/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員工各項薪津等發放及所得扣繳作業。 2、員工公教優利、住宅貸款及法院執行命令等扣繳。 3、員工勞、健、勞退、公保、退撫、離職儲金之扣繳及製表。 4、辦理押標金收據日、月報表、收據請領單及自行收納紀錄卡。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及無限制轉調情形。 3、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能力。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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