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
技工
公告日 | 114/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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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05 ~ 114/06/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內政部移民署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內政部移民署秘書室(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 15 號)。 |
工作內容 | 1.從事駕駛。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且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2.本職缺列備取人員 2 人,備取期間為 3 個月。 |
聯絡方式 | 1.報名者請檢附工友履歷表、國民身分證影本、學歷證明影本及最近3 年考核通知書影本等相關資料,於 114 年 6 月 16 日前寄送至本署(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秘書室事務科蘇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本署秘書室工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本署擇優通知接受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應徵書面資料恕不退還。 3.有意者請逕 至 本署 網 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mp.asp?mp=1)徵才專區下載空白工友履歷表。聯絡人電話:(02)2388-9393 分機 2756 蘇先生。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技工
114/04/29~1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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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5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內政部移民署
職稱
技工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從事駕駛。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且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2.本職缺列備取人員 2 人,備取期間為 3 個月。
聯絡方式
1.報名者請檢附工友履歷表、國民身分證影本、學歷證明影本及最近3 年考核通知書影本等相關資料,於 114 年 6 月 16 日前寄送至本署(100 臺北市廣州街 15 號)秘書室事務科蘇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本署秘書室工友(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2.經審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本署擇優通知接受面談。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應徵書面資料恕不退還。 3.有意者請逕 至 本署 網 站(http://www.immigration.gov.tw/mp.asp?mp=1)徵才專區下載空白工友履歷表。聯絡人電話:(02)2388-9393 分機 2756 蘇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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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技工
114/04/29~1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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