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約聘人員

公告日 114/06/06
刊登起迄日 114/06/05 ~ 114/06/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
工作內容 一、辦理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業務。 二、辦理私有地獎勵輔導造林工作。 三、辦理植樹節活動。 四、辦理森林火災相關業務。 五、辦理公有造林地工作、森林主產物砍伐、森林副產物生產公務統計報表審核及報送。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 大學 以上。 2、科系要求: 農業相關科系所 3、駕照要求: 機車、小型車擇一即可。 4、工作經驗: 具有公務機關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 5、語文能力要求: 不拘。 6、使用電腦能力: 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12日前,檢附:(1)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包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等..)(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各1份(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收(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56052 游小姐) 2.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約聘人員(林務自然保育科)」。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另參加者請當日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查驗;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5.應徵報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6.其他: (1)工作時間: 自8時0分至17時0分 (2)休假方式: 週休二日 (3)核薪方式: 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學士學歷);45,624元(碩士學歷)) (4)僱用期限: 自雇用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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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5 ~ 114/06/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山坡地開發利用回饋金業務。 二、辦理私有地獎勵輔導造林工作。 三、辦理植樹節活動。 四、辦理森林火災相關業務。 五、辦理公有造林地工作、森林主產物砍伐、森林副產物生產公務統計報表審核及報送。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學歷要求: 大學 以上。 2、科系要求: 農業相關科系所 3、駕照要求: 機車、小型車擇一即可。 4、工作經驗: 具有公務機關工作1年以上經驗者。 5、語文能力要求: 不拘。 6、使用電腦能力: 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12日前,檢附:(1)身分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及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包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等..)(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各1份(3)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郵寄或親送至臺中市政府農業局人事室收(地址: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5樓,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56052 游小姐) 2.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政府農業局約聘人員(林務自然保育科)」。 3.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適合人員參加面試或測驗,時間另行通知,另參加者請當日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查驗;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4.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5.應徵報名以郵戳或本局收文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6.其他: (1)工作時間: 自8時0分至17時0分 (2)休假方式: 週休二日 (3)核薪方式: 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學士學歷);45,624元(碩士學歷)) (4)僱用期限: 自雇用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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