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約用人員
公告日 | 114/06/06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6 ~ 114/06/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月支報酬新台幣52,283元 |
縣市 | 基隆市 |
工作地點 | 基隆市中正區信一硌181號 |
工作內容 | 1.辦理文化觀光產業資源調查盤點、業態定位、地方溝通、輔導、成果展示及其他相關業務。 2.文化發展行政管理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國立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聯絡方式 | 一、預定僱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惟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工作待遇:月支報酬新台幣52,283元。 三、報名方式: 於114年6月 20日前逕寄「20241基隆市信一路181號2樓文化觀光發展科收」(以郵戳為憑);或於114年6月 20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文化觀光發展科約用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連絡電話:02-24224170轉223葉小姐,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林科長分機220。 四、應繳證件: 1、填妥履歷表(請至本局網站公告下載)1份並黏貼最近3個月以內之正面1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 3、切結書(請至本局網站公告下載)。 4、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工作經驗證明)影本1份。 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倘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者,視同不合格處理。 五、甄選方式: 1、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2、面試方式︰面試日期:個別電話通知;面試內容: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 六、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簽准後公告於本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2、參加甄選人員如成績均未達本局錄取標準(成績低於80分)者,錄取從缺。 3、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附則:報名人員檢附之各項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消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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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6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6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基隆市文化觀光局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月支報酬新台幣52,283元
縣市
基隆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文化觀光產業資源調查盤點、業態定位、地方溝通、輔導、成果展示及其他相關業務。 2.文化發展行政管理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國立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專科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聯絡方式
一、預定僱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惟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工作待遇:月支報酬新台幣52,283元。 三、報名方式: 於114年6月 20日前逕寄「20241基隆市信一路181號2樓文化觀光發展科收」(以郵戳為憑);或於114年6月 20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文化觀光發展科約用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連絡電話:02-24224170轉223葉小姐,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林科長分機220。 四、應繳證件: 1、填妥履歷表(請至本局網站公告下載)1份並黏貼最近3個月以內之正面1吋半身脫帽照片1張。 2、國民身分證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請簽註與正本無訛簽名或蓋章)。 3、切結書(請至本局網站公告下載)。 4、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工作經驗證明)影本1份。 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倘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者,視同不合格處理。 五、甄選方式: 1、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2、面試方式︰面試日期:個別電話通知;面試內容:儀容舉止、表達能力、工作理念、服務熱忱、問題處理…等。 六、甄選結果: 1、錄取名單簽准後公告於本局網站。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2、參加甄選人員如成績均未達本局錄取標準(成績低於80分)者,錄取從缺。 3、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保留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七、附則:報名人員檢附之各項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消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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