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6/07
刊登起迄日 114/06/06 ~ 114/06/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神岡區神岡路30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民政課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汽機車駕駛執照、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並附自傳及照片)、最高學歷證明、相關經歷證明等資料,以PDF格式(檔案大小請為10mb以下),於114年6月11日中午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報名,信件標題請寫「應徵民政課職代_姓名」並請來電確認(04-25620841#220)。 (二)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薪資:月薪約新台幣34,775元整。(約僱人員四等250薪點,含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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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6 ~ 114/06/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神岡區公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辦理民政課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汽機車駕駛執照、文書處理能力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報名表(請自行下載並附自傳及照片)、最高學歷證明、相關經歷證明等資料,以PDF格式(檔案大小請為10mb以下),於114年6月11日中午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報名,信件標題請寫「應徵民政課職代_姓名」並請來電確認(04-25620841#220)。 (二)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四)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薪資:月薪約新台幣34,775元整。(約僱人員四等250薪點,含勞健保勞退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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