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股長

公告日 114/06/07
刊登起迄日 114/06/06 ~ 114/06/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股長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本處擬於114年下半年搬遷至民生水資源再生廠: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污水下水道及廠站機械設備、儀控等工程建設之研議、規劃設計、施工品質管制、變更設計審查;污水處理廠之機械設備之維護清理、改善並提升其智慧操作、節能永續等事項。 2、辦理有關機械工程之發包、施工及檢驗驗收等有關業務及興革建議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薦任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處分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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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6 ~ 114/06/2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股長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等

薦任第7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污水下水道及廠站機械設備、儀控等工程建設之研議、規劃設計、施工品質管制、變更設計審查;污水處理廠之機械設備之維護清理、改善並提升其智慧操作、節能永續等事項。 2、辦理有關機械工程之發包、施工及檢驗驗收等有關業務及興革建議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薦任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3、未曾受懲戒處分且無各類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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