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資財管理科)

公告日 114/06/07
刊登起迄日 114/06/06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資財管理科)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
工作內容 辦理捷運建設計畫預算管控、資金調度、捷運財產管理、及營運管理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熟悉excel及word文書處理應用能力。 三、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四、財務、會計及財稅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4年6月6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4年6月13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黃先生收,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職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三、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關介紹-最新消息-徵才資訊網頁下載(http://www.dorts.ntpc.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學歷證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5)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單或證(明)書(無者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六、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七、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正額錄取人員通知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下旬),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間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薪資標準:5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整。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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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資財管理科)
114/05/21~11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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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7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6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資財管理科)

職系

職等

5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捷運建設計畫預算管控、資金調度、捷運財產管理、及營運管理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熟悉excel及word文書處理應用能力。 三、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四、財務、會計及財稅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4年6月6日起至114年6月13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4年6月13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黃先生收,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職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三、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關介紹-最新消息-徵才資訊網頁下載(http://www.dorts.ntpc.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學歷證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5)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單或證(明)書(無者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六、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七、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正額錄取人員通知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0月下旬),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間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薪資標準:5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整。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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