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6/09
刊登起迄日 114/06/09 ~ 114/06/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新台幣38,948元(約僱5等,薪點280)。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地點 臺南市新化區中正路588號(新化稽徵所)。
工作內容 1.營所稅查核及相關報備事項之核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將依錄取人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業,並以曾任稅務機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非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者須修習會計、統計、財稅、經濟、民法、財務管理等科目合計15學分以上,請檢附成績單審查。) 2.正取1名。(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及甄選結果擇優備取人員數名,候補期間為6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僱用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28日請假結束日止(代理本局新化稽徵所稅務員請假期間業務,惟該員隨時得申請銷假回職復薪,屆時約僱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 4.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約僱5等,薪點280)。
聯絡方式 1.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6月12日前掛號郵寄,或於前開日期17:00前逕送本所收文室,郵戳或本所收文章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收件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服務管理股,請於信封袋註明「參加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約僱人員公開甄選」、收件地址:臺南市新化區中正路588號)。 2.經書面審核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另寄發面試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3.又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聯絡人:服務管理股黃小姐,電話:06-5978211分機40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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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09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9 ~ 114/06/1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新台幣38,948元(約僱5等,薪點280)。

縣市

臺南市

工作內容

1.營所稅查核及相關報備事項之核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將依錄取人員特質及內部職缺調整情形,適性分派工作。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業,並以曾任稅務機關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非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者須修習會計、統計、財稅、經濟、民法、財務管理等科目合計15學分以上,請檢附成績單審查。) 2.正取1名。(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及甄選結果擇優備取人員數名,候補期間為6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僱用期間: 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8月28日請假結束日止(代理本局新化稽徵所稅務員請假期間業務,惟該員隨時得申請銷假回職復薪,屆時約僱人員應即無條件解僱)。 4.月支報酬:新臺幣38,948元(約僱5等,薪點280)。

聯絡方式

1.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4年6月12日前掛號郵寄,或於前開日期17:00前逕送本所收文室,郵戳或本所收文章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收件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服務管理股,請於信封袋註明「參加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約僱人員公開甄選」、收件地址:臺南市新化區中正路588號)。 2.經書面審核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另寄發面試通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3.又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聯絡人:服務管理股黃小姐,電話:06-5978211分機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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