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
約用運動防護員
公告日 | 114/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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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09 ~ 114/06/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 |
職稱 | 約用運動防護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桃園市 |
工作地點 | 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號) |
工作內容 | 一、 工作地點: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號)。 二、 工作內容: (一) 提供本校體育班及普通班學生之運動防護與管理,包含運動傷害預防、傷害初步評估與急救處理、傷後復健等工作。 (二) 建置運動傷害防護室運作流程、進行運動防護與健康管理工作,並隨時更新本校體育班學生運動傷害處理紀錄與工作報告。 (三) 規劃本校有關運動安全與傷害預防衛教講座、運動傷害防護研習課程,並辦理基本防護教育工作與相關運動傷害座談會,及提升鄰近醫療院所共同照護體育班學生健康之合作意願,建構區域醫療服務資源網。 (四) 協助本校體育班及普通班學生健康評估與遭重大運動傷害之急救處理與轉診就醫流程;執行運動治療及復健處方,並進行後續諮商與教育。 (五) 提供本校體育班及普通班學生有關體重管理與安全減重之教育,預防熱傷害、體能調整不良所致疲勞與身體不適之傷害發生。 (六) 確認本校體育班及普通班學生運動傷害防護紀錄,擬定傷害預防及復健計畫,且指導大專院校運動傷害防護實習生執行相關運動傷害防護工作,掌握復健進度、檢視恢復成效。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壹、依據: 一、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11 條。 二、 桃園市所屬學校設置運動防護站試辦計畫辦理。 貳、甄選名額及僱用期間: 一、 甄選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二、 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 年 12 月 31 日止。錄取人員受聘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參、報名資格:報名者須具備下列資格始得報考。 一、 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二、 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 以上畢業者。 三、 持有教育部體育署(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或已通過上述證照資格考試,並經考試單位公告成績符合資格者。 四、 符合教育部體育署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之報考資格,但尚未取得運動防護員證者。 肆、報名表件下載: 一、 簡章、報名表及各項附件,即日起公告於下列本校網站(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網址https://www.ymjh.tyc.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 伍、薪資: 一、依教育部體育署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取得運動防護員證,或經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取得物理治療師證照者:工作費 400 元/小時。 二、符合教育部體育署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之報考資格,但尚未取得運動防護員證者:工作費 250 元/小時。 三、聘用人員相關勞健保費用。 四、補助額度原則:補助工作費時數以 1200 小時為原則(每日6小時12:00~18:00、每週 5 日、每年40 週,學校得於額度內依實際需求調整安排)。 |
聯絡方式 | 柒、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 第八次報名:114年6月13日星期五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九次報名:114年6月17日星期二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十次報名:114年6月18日星期三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十一報名:114年6月24日星期二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十二報名:114年6月25日星期三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十三報名:114年7月 1日星期二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十四報名:114年7月 2日星期三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二、 報名地點: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學務處體育組(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號)。 三、 報名程序:(報考者請上網自行下載報名相關表件) (一) 採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須繳交委託書)至指定地點現場繳驗證件,始完成報名手續;通訊報名一律不予受理。 (二) 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正本(依序排列裝訂),正本驗畢當場發還(相關證件影本 1份並依序裝訂成冊繳交備查)。 1、報名表(請詳填報名表各欄,並貼上最近三個月內之兩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證件照片 1 張;另請準備同式照片 1 張,自行黏貼於准考證上)。 2、國民身分證(出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者,應另檢附個人戶籍謄本正本 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若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須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始得報名)。 4、運動防護員資格證明書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 5、具結書。 6、簡要自傳。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8、運動傷害防護工作支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9、其他證明文件。(如係原住民族請附「戶籍謄本」、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身心障礙手冊」……等) 10、 男性報名者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件影本。 (三) 領取准考證。 四、 前述應檢附繳交報名資料及文件,於報名時備妥審查,逾時不受理補件。捌、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 日期:本次甄選分次公告招考方式辦理:第八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九次甄選公告;第九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十次甄選公告,以此類推。 第八次甄選:114年6月13日星期五 上午11時起 第九次甄選:114年6月17日星期二 上午11時起 第十次甄選:114年6月18日星期三 上午11時起 第十一甄選:114年6月24日星期二 上午11時起 第十二甄選:114年6月25日星期三 上午11時起 第十三甄選:114年7月 1日星期二 上午11時起 第十四甄選:114年7月 2日星期三 上午11時起 二、 地點: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號)。 三、 甄選方式:面試。 四、 應考人請於甄選當日上午10時30分前,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至學務處體育組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考生不得異議。考試時間到,經唱名 3 次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玖、錄取方式: 一、 錄取名額:依公告錄取人員名單為准。二、 總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三、 錄取總成績按成績高低依序擇優錄取。甄選總成績相同時,則由甄選委員會逕行公開抽籤決定。 拾、放榜: 錄取名單預訂於甄選當日下午13 時前公告於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網站(https:/www.ymjh.tyc.edu.tw/),請應考人自行查榜。 拾壹、餘詳如簡章。本校網站(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網址https://www.ymjh.tyc.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約用運動防護員
114/04/14~11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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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9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
職稱
約用運動防護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一、 工作地點: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號)。 二、 工作內容: (一) 提供本校體育班及普通班學生之運動防護與管理,包含運動傷害預防、傷害初步評估與急救處理、傷後復健等工作。 (二) 建置運動傷害防護室運作流程、進行運動防護與健康管理工作,並隨時更新本校體育班學生運動傷害處理紀錄與工作報告。 (三) 規劃本校有關運動安全與傷害預防衛教講座、運動傷害防護研習課程,並辦理基本防護教育工作與相關運動傷害座談會,及提升鄰近醫療院所共同照護體育班學生健康之合作意願,建構區域醫療服務資源網。 (四) 協助本校體育班及普通班學生健康評估與遭重大運動傷害之急救處理與轉診就醫流程;執行運動治療及復健處方,並進行後續諮商與教育。 (五) 提供本校體育班及普通班學生有關體重管理與安全減重之教育,預防熱傷害、體能調整不良所致疲勞與身體不適之傷害發生。 (六) 確認本校體育班及普通班學生運動傷害防護紀錄,擬定傷害預防及復健計畫,且指導大專院校運動傷害防護實習生執行相關運動傷害防護工作,掌握復健進度、檢視恢復成效。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壹、依據: 一、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體育班設立辦法第 11 條。 二、 桃園市所屬學校設置運動防護站試辦計畫辦理。 貳、甄選名額及僱用期間: 一、 甄選名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缺額為限。 二、 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4 年 12 月 31 日止。錄取人員受聘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參、報名資格:報名者須具備下列資格始得報考。 一、 未具有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員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 10 年以上)。二、 具有國內外大學或獨立校院以上學士學歷(含) 以上畢業者。 三、 持有教育部體育署(原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核發之運動防護員證照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或已通過上述證照資格考試,並經考試單位公告成績符合資格者。 四、 符合教育部體育署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之報考資格,但尚未取得運動防護員證者。 肆、報名表件下載: 一、 簡章、報名表及各項附件,即日起公告於下列本校網站(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網址https://www.ymjh.tyc.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 伍、薪資: 一、依教育部體育署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取得運動防護員證,或經考選部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取得物理治療師證照者:工作費 400 元/小時。 二、符合教育部體育署運動防護員資格檢定辦法之報考資格,但尚未取得運動防護員證者:工作費 250 元/小時。 三、聘用人員相關勞健保費用。 四、補助額度原則:補助工作費時數以 1200 小時為原則(每日6小時12:00~18:00、每週 5 日、每年40 週,學校得於額度內依實際需求調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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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 第八次報名:114年6月13日星期五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九次報名:114年6月17日星期二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十次報名:114年6月18日星期三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十一報名:114年6月24日星期二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十二報名:114年6月25日星期三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十三報名:114年7月 1日星期二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第十四報名:114年7月 2日星期三 上午8時起至10時止 二、 報名地點: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學務處體育組(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號)。 三、 報名程序:(報考者請上網自行下載報名相關表件) (一) 採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須繳交委託書)至指定地點現場繳驗證件,始完成報名手續;通訊報名一律不予受理。 (二) 請攜帶下列各項證件正本(依序排列裝訂),正本驗畢當場發還(相關證件影本 1份並依序裝訂成冊繳交備查)。 1、報名表(請詳填報名表各欄,並貼上最近三個月內之兩吋正面半身脫帽彩色證件照片 1 張;另請準備同式照片 1 張,自行黏貼於准考證上)。 2、國民身分證(出生地未註明或註明為大陸地區者,應另檢附個人戶籍謄本正本 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若持國外學歷證件者,畢業學校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須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始得報名)。 4、運動防護員資格證明書或物理治療師國家證照。 5、具結書。 6、簡要自傳。 7、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8、運動傷害防護工作支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9、其他證明文件。(如係原住民族請附「戶籍謄本」、身心障礙人員請附「身心障礙手冊」……等) 10、 男性報名者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件影本。 (三) 領取准考證。 四、 前述應檢附繳交報名資料及文件,於報名時備妥審查,逾時不受理補件。捌、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方式: 一、 日期:本次甄選分次公告招考方式辦理:第八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九次甄選公告;第九次甄選未有正取人員時辦理第十次甄選公告,以此類推。 第八次甄選:114年6月13日星期五 上午11時起 第九次甄選:114年6月17日星期二 上午11時起 第十次甄選:114年6月18日星期三 上午11時起 第十一甄選:114年6月24日星期二 上午11時起 第十二甄選:114年6月25日星期三 上午11時起 第十三甄選:114年7月 1日星期二 上午11時起 第十四甄選:114年7月 2日星期三 上午11時起 二、 地點: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桃園市楊梅區新農街337號)。 三、 甄選方式:面試。 四、 應考人請於甄選當日上午10時30分前,持准考證、國民身分證至學務處體育組完成報到手續,未依規定時間報到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考生不得異議。考試時間到,經唱名 3 次未到者,取消應考資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考。 玖、錄取方式: 一、 錄取名額:依公告錄取人員名單為准。二、 總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三、 錄取總成績按成績高低依序擇優錄取。甄選總成績相同時,則由甄選委員會逕行公開抽籤決定。 拾、放榜: 錄取名單預訂於甄選當日下午13 時前公告於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網站(https:/www.ymjh.tyc.edu.tw/),請應考人自行查榜。 拾壹、餘詳如簡章。本校網站(桃園市立楊明國民中學網址https://www.ymjh.tyc.edu.tw/),請自行下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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