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
聘用保護性社工

公告日 114/06/10
刊登起迄日 114/06/09 ~ 114/06/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
職稱 聘用保護性社工
職系
職等 聘用六等312薪點~八等440薪點(46176~65120元)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地點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社會處)
工作內容 1.依據兒權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家暴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老福法、身權法規定辦理24小時緊急救援(保護)、案件調查及後續輔導處遇等個案直接服務工作。80%(C000602401、C00609001、C00611101、C00611201、C00611401)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資格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 [註解:依衛福部111年7月27日衛部護字第1111460768號函示:同意調整為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有意願擔任保護性社工人員,卻未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5.諳客語尤佳。 6.本學期應屆畢業生未能於報名前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請填寫「准予附條件報名申請表」,併同繳交以下文件以供審查: (1)由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或最後一學期已加蓋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試資格之學分(含實習)證明(含現行修業證明)。 ※如獲錄取,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交畢業(學位)證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10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保護服務科余先生(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401)。 4、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5、本案係中央補助款性質,倘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支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聘用保護性社工
114/05/13~114/05/27
檢視
聘用保護性社工
114/04/23~114/05/07
檢視
公告日期

114/06/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9 ~ 114/06/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政府

職稱

聘用保護性社工

職系

職等

聘用六等312薪點~八等440薪點(46176~65120元)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依據兒權法、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家暴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老福法、身權法規定辦理24小時緊急救援(保護)、案件調查及後續輔導處遇等個案直接服務工作。80%(C000602401、C00609001、C00611101、C00611201、C00611401)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0%

資格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3.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 [註解:依衛福部111年7月27日衛部護字第1111460768號函示:同意調整為符合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有意願擔任保護性社工人員,卻未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5.諳客語尤佳。 6.本學期應屆畢業生未能於報名前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請填寫「准予附條件報名申請表」,併同繳交以下文件以供審查: (1)由學校出具在學證明或最後一學期已加蓋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背面影本。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試資格之學分(含實習)證明(含現行修業證明)。 ※如獲錄取,因故未能於報到時繳交畢業(學位)證書者,視同放棄錄取資格。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自傳)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須完成駐外單位驗證並附中文譯本)、語言檢定證明、其它證照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甄選結果擇優至多備取10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www.hsinchu.gov.tw/)訊息中心/一般公告項下。 3、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社會處保護服務科余先生(聯絡電話:03-5518101分機3401)。 4、聘用期限: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5、本案係中央補助款性質,倘計畫結束或經費不足支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聯絡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楊小姐,電話03-5518101分機3815。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聘用保護性社工
114/05/13~114/05/27
檢視
聘用保護性社工
114/04/23~114/05/07
檢視
回上頁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