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課員
| 公告日 | 114/06/10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09 ~ 114/06/16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經建行政 |
| 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新竹縣 |
| 工作地點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93號) |
| 工作內容 | 1.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農機證照換(核)發、農民加保現地勘查等業務。 2.林產管理、水土保持工作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相當之特種考試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成績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hchfe.gov.tw/)訊息廣場/最新消息項下。 3、聯絡人:新竹縣新豐鄉公所人事室周先生,電話03-5591116分機180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6/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9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縣
工作內容
1.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核發、農機證照換(核)發、農民加保現地勘查等業務。 2.林產管理、水土保持工作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相當之特種考試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者。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敍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資料影本(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視成績擇優至多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所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hchfe.gov.tw/)訊息廣場/最新消息項下。 3、聯絡人:新竹縣新豐鄉公所人事室周先生,電話03-5591116分機180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重複開缺
無歷史資料
留言區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