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
約僱人員(學務創新人力)
公告日 | 114/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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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09 ~ 114/06/13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 |
職稱 | 約僱人員(學務創新人力)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北區育才街2號)執行相關校安工作或學生宿舍等場所。 |
工作內容 | (一)負責校安中心輪值。 (二)學生上、放學勤務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三)配合警方實施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臺中巿政府教育局及臺中巿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四)學生賃居、工讀學生輔導及訪視等工作。 (五)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校安事件處置及通報、急救等。 (六)宿舍行政工作、學生生活管理及輔導等。 (七)校園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理等相關事宜(含參加地區專業研討活動)。 (八)校園霸凌防治、性別平等教育及防治藥物濫用等工作。 (九)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2、6項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 (三) 1.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且大專以上畢業者為佳。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且大專以上畢業者為佳。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溝通表達能力佳,有服務熱忱,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 (五)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六)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 (一)請逕至本校網站下載報名表件,並請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17時前至本校網站(http://www.tcfsh.tc.edu.tw)/甄選專區/職代甄選下載,連同相關書面證件影本以掛號(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郵寄本校人事室(地址:404009臺中市北區育才街2號),始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期限寄出或親送表件,報名視為無效 (聯絡電話:04-22226081轉803、801洽郭小姐或趙主任)。報名資料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影本: 1.甄選報名表(請至「甄選專區/職代甄選」下載列印,並請貼妥相片;用A4白色紙張列印)。 2.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值勤同意書、切結書。 6.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培訓合格證明書影本或學務工作經驗1 年(含)以上證明文件。 7.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輔導諮商、教育、醫療、法律、觀護相關工作證明、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無者免繳)。 (二)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三)報名人員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參加面試,審查合格名單訂於114年6月18日(星期三)1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通知。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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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09 ~ 114/06/1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立臺中第一高級中等學校
職稱
約僱人員(學務創新人力)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負責校安中心輪值。 (二)學生上、放學勤務及交通安全等工作。 (三)配合警方實施校外聯合巡查等工作。遇有特殊或重大校安事件,應依臺中巿政府教育局及臺中巿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之指揮(導),至指定地點協助處理。 (四)學生賃居、工讀學生輔導及訪視等工作。 (五)校園內、外(含教職員工生)緊急事件處理、校安事件處置及通報、急救等。 (六)宿舍行政工作、學生生活管理及輔導等。 (七)校園安全防護與危機處理等相關事宜(含參加地區專業研討活動)。 (八)校園霸凌防治、性別平等教育及防治藥物濫用等工作。 (九)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1、2、6項規定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且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 (三) 1.具有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且大專以上畢業者為佳。 2.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且大專以上畢業者為佳。 3.大學以上畢業者。 (四)溝通表達能力佳,有服務熱忱,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 (五)具有高度敬業負責與利他助人之特質、品行端正,且無不良紀錄及嗜好者。 (六)曾任學生輔導經驗者尤佳。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請逕至本校網站下載報名表件,並請於114年6月13日(星期五)17時前至本校網站(http://www.tcfsh.tc.edu.tw)/甄選專區/職代甄選下載,連同相關書面證件影本以掛號(截止日以郵戳為憑)郵寄本校人事室(地址:404009臺中市北區育才街2號),始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期限寄出或親送表件,報名視為無效 (聯絡電話:04-22226081轉803、801洽郭小姐或趙主任)。報名資料應依序繳附下列表件影本: 1.甄選報名表(請至「甄選專區/職代甄選」下載列印,並請貼妥相片;用A4白色紙張列印)。 2.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專業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值勤同意書、切結書。 6.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培訓合格證明書影本或學務工作經驗1 年(含)以上證明文件。 7.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輔導諮商、教育、醫療、法律、觀護相關工作證明、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無者免繳)。 (二)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三)報名人員經初審符合資格者,將擇優參加面試,審查合格名單訂於114年6月18日(星期三)1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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