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大肚區戶政事務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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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0 ~ 114/06/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中市大肚區戶政事務所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約僱五等280薪點 |
縣市 | 臺中市 |
工作地點 | 432013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三段38之1號(含本所聯合服務中心)。 |
工作內容 | 戶政業務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 (四) 熟悉電腦操作者。 (五)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情事。 (六)僱用期限:定期契約(預計自114年7月1日課員娩假之日起至娩假結束114年8月17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項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八)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1、最高學歷大學(含)以上證件。2、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3、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九)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十)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
聯絡方式 | 聯絡人黃小姐:04-26997881分機14。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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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0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大肚區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戶政業務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 (四) 熟悉電腦操作者。 (五)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不得僱用情事。 (六)僱用期限:定期契約(預計自114年7月1日課員娩假之日起至娩假結束114年8月17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項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16日(星期一)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依序進行「註冊帳號」、「履歷填寫(自傳請勿空白)」、「上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等作業,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八)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1、最高學歷大學(含)以上證件。2、曾任行政機關戶政業務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無則免附)。3、其他:證照、各項語言能力檢定證書(無則免附)。 (九)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撤銷僱用通知書。 (十)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
聯絡方式
聯絡人黃小姐:04-26997881分機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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