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醫師
公告日 | 113/11/11 |
---|---|
刊登起迄日 | 113/10/25 ~ 113/11/11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
職稱 | 醫師 |
職系 | 無 |
職等 | 師(二)級 |
縣市 | 花蓮縣 |
工作地點 | 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
工作內容 | 1. 一般內科醫療業務。 2. 單位內醫療行政及品管業務。 3. 臨時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一、具專科醫學會專科醫師或牙醫師證書、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定醫師(二)級以上,或曾經銓敘審定師(二)級以上任用資格,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 (一) 現任或曾任榮民總醫師師(二)級醫師一年以上。 (二) 現任或曾任榮民總醫院分院師(三)級醫師或同級醫院科主任二年以上。 二、第一點各款如資格條件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遴用: (一)本會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 (二)具退除役官兵資格者。 三、需具有胸腔科暨重症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 |
聯絡方式 | 1.應檢附資料:外補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一張)、簡歷冊、無雙重國籍及迴避任用具結書、醫師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醫學系畢業證書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請將上述資料於113年11月11日前mail至[email protected],或掛號郵寄至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如逾時寄達恕不受理。 ※報名表、履歷表等相關文件請至本院(請於本院網站:首頁 > 最新消息 > 就業資訊 >下載,不得使用自訂或其他格式)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甄選錄取者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院網站。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其甄選資格。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甄試方式:區分筆試、口試。以筆試成績之70%及口試成績之30%,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其中一試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4.聯絡方式: 電話號碼:03-8883141#3305 地 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 絡 人:人事室 林小姐。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3/11/11
刊登起迄日期
113/10/25 ~ 113/11/11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
職稱
醫師
職系
無
職等
師(二)級
縣市
花蓮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 一般內科醫療業務。 2. 單位內醫療行政及品管業務。 3. 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專科醫學會專科醫師或牙醫師證書、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定醫師(二)級以上,或曾經銓敘審定師(二)級以上任用資格,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 (一) 現任或曾任榮民總醫師師(二)級醫師一年以上。 (二) 現任或曾任榮民總醫院分院師(三)級醫師或同級醫院科主任二年以上。 二、第一點各款如資格條件相當時,依下列次序優先遴用: (一)本會所屬醫療機構醫事人員。 (二)具退除役官兵資格者。 三、需具有胸腔科暨重症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
聯絡方式
1.應檢附資料:外補甄選報名表、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妥2吋半身正面照片一張)、簡歷冊、無雙重國籍及迴避任用具結書、醫師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醫學系畢業證書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請將上述資料於113年11月11日前mail至[email protected],或掛號郵寄至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如逾時寄達恕不受理。 ※報名表、履歷表等相關文件請至本院(請於本院網站:首頁 > 最新消息 > 就業資訊 >下載,不得使用自訂或其他格式)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甄選錄取者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院網站。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一經查證屬實,取消其甄選資格。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甄試方式:區分筆試、口試。以筆試成績之70%及口試成績之30%,合併計算為考試總成績。其中一試成績未達60分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4.聯絡方式: 電話號碼:03-8883141#3305 地 址:花蓮縣玉里鎮新興街91號 聯 絡 人:人事室 林小姐。
聯絡Email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目前尚無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