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技佐

公告日 114/06/10
刊登起迄日 114/06/10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地點 本校電子科(屏東縣東港鎮豐漁街66號)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電子科實習工廠、電腦教室管理及電腦維護。 (二)協助技能檢定及各項競賽業務處理。 (三)行政工作處理與實習工廠材料管理維護及請購。 (四)實習課協助老師上課、材料發放與收工。 (五)配合科內相關業務執行。 (六)電子科財產管理之業務。 (七)辦理本校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項。 (八)主管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得調任電機工程職系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亦無特考特用轉調之限制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行政倫理及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者。 (四)具備電腦基礎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基礎電腦設備故障排除、維修能力者。
聯絡方式 (一)聯絡電話08-8333131轉332、331,聯絡人李小姐。 (二) 詳情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查詢甄選簡章及下載報名表件。 1. 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6月10日至114年6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應上傳證件資料(請詳閱簡章)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 (三)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名單及甄選日期、時間一併於114年6月20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tkms.p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請應徵者自行查閱,並依甄試時間到校參加甄選;資格不符(含資料未齊全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 本職缺甄選方式採以電子電路實作測驗及面試方式辦理。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應徵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本校得予從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技佐
114/06/03~1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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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佐
114/05/27~11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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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0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0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屏東縣

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校電子科實習工廠、電腦教室管理及電腦維護。 (二)協助技能檢定及各項競賽業務處理。 (三)行政工作處理與實習工廠材料管理維護及請購。 (四)實習課協助老師上課、材料發放與收工。 (五)配合科內相關業務執行。 (六)電子科財產管理之業務。 (七)辦理本校職業安全衛生相關事項。 (八)主管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具得調任電機工程職系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亦無特考特用轉調之限制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行政倫理及溝通協調與團隊合作能力,並能配合學校需要執行公務者。 (四)具備電腦基礎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處理能力、基礎電腦設備故障排除、維修能力者。

聯絡方式

(一)聯絡電話08-8333131轉332、331,聯絡人李小姐。 (二) 詳情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查詢甄選簡章及下載報名表件。 1. 採線上報名,請於114年6月10日至114年6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每筆資料內容需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應上傳證件資料(請詳閱簡章)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上傳 (三)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名單及甄選日期、時間一併於114年6月20日下午5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tkms.p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0/),請應徵者自行查閱,並依甄試時間到校參加甄選;資格不符(含資料未齊全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四) 本職缺甄選方式採以電子電路實作測驗及面試方式辦理。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倘應徵人員均無適當人選時,本校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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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03~1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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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27~114/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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