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個案管理師
| 公告日 | 114/06/11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11 ~ 114/06/1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
| 職稱 | 個案管理師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土城區石門路4號 |
| 工作內容 | 依法務部「強化毒品施用者個別處遇及復歸轉銜實施計畫」與法務部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協助本所主要承辦人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協助推動個案管理。 二、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 三、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尤佳。 |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14年06月18日(星期三)17時止(以本所收件日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將報名應繳之文件寄(送)至本所輔導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個案管理師」字樣。 二、甄選啟事及報名應繳證件,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tpj.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所輔導科 (02-22611181分機256)。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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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1 ~ 114/06/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少年觀護所
職稱
個案管理師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依法務部「強化毒品施用者個別處遇及復歸轉銜實施計畫」與法務部矯正署「科學實證之毒品犯處遇模式計畫」,協助本所主要承辦人推動毒品犯處遇及社會復歸轉銜等業務,說明如下: 一、協助推動個案管理。 二、協助掌握個案社會復歸轉銜相關需求及轉介事宜。 三、協助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事宜。 四、協助毒品犯處遇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編撰等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外大學院校社工、心理、諮商輔導、犯罪防治、公共衛生、護理、教育、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者為原則。非前開科系畢業,但曾任職勞政、衛政及社政單位且具有輔導毒品施用者相關實務工作經歷者,亦可。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統計分析能力尤佳。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14年06月18日(星期三)17時止(以本所收件日為憑,逾期概不受理),以掛號郵寄或親送方式將報名應繳之文件寄(送)至本所輔導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個案管理師」字樣。 二、甄選啟事及報名應繳證件,請自本所網站(http://www.tpj.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三、如有任何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所輔導科 (02-22611181分機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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