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6/11
刊登起迄日 114/06/10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服務照顧處)
工作內容 1.遺眷(遺族)家戶代表身分認定與政策規劃。 2.臺北市榮服處松隆路宿舍督導及國防部單身退員宿舍協調與管制。 3.家庭副業貸款追繳。 4.各榮服處就學就業業務之協調、督導、考核。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其他項下載本會「外補甄選報名表」,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於114年6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二樓 服務照顧處(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科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 2.應檢附資料:外補甄選報名表(含簽名)、公務人員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僱用期間:自核定僱用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約114年9月止),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4.工作報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月。 5.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6.聯絡電話:02-27571429;聯絡人:蕭先生。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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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0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遺眷(遺族)家戶代表身分認定與政策規劃。 2.臺北市榮服處松隆路宿舍督導及國防部單身退員宿舍協調與管制。 3.家庭副業貸款追繳。 4.各榮服處就學就業業務之協調、督導、考核。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聯絡方式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其他項下載本會「外補甄選報名表」,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於114年6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臺北市忠孝東路5段222號二樓 服務照顧處(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科員職務代理人甄試」字樣。 2.應檢附資料:外補甄選報名表(含簽名)、公務人員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僱用期間:自核定僱用日起至114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約114年9月止),如該職缺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 4.工作報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月。 5.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6.聯絡電話:02-27571429;聯絡人: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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