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
約僱人員

公告日 113/11/27
刊登起迄日 113/11/27 ~ 113/1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2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含海山辦事處)(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6號或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5之1號)
工作內容 辦理戶籍登記等相關戶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能力。 三、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強。 五、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規定及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規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 薪資標準:2等約僱人員21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28,350元整。 檢具資料: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報名方式(可以紙本或電子郵件報名): 一、紙本報名:請將前開「檢具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6號洪先生收(113年12月3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2等約僱職代」)。 二、電子郵件報名:請將前開「檢具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於113年12月3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郵件主旨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2等約僱職代」。 三、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所得增列1名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期限為3個月。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2)29655656分機220洪先生
聯絡Email None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約僱人員
113/11/21~1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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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
113/11/06~113/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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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3/11/27

刊登起迄日期

113/11/27 ~ 113/12/0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等

2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內容

辦理戶籍登記等相關戶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國民中學或初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二、具電腦文書處理作業能力。 三、工作主動積極且負責認真。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強。 五、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規定及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規定之情事。

聯絡方式

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3月)。 薪資標準:2等約僱人員21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28,350元整。 檢具資料: 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經歷證件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報名方式(可以紙本或電子郵件報名): 一、紙本報名:請將前開「檢具資料」(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6號洪先生收(113年12月3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信封請註明「應徵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2等約僱職代」)。 二、電子郵件報名:請將前開「檢具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檔案後,於113年12月3日前寄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郵件主旨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板橋戶政事務所2等約僱職代」。 三、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程序,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四、本所得增列1名備取人員,列冊候用,期限為3個月。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2)29655656分機220洪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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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1/21~11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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