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
約僱教師助理員
公告日 | 114/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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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0 ~ 114/06/16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 |
職稱 | 約僱教師助理員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高雄市苓雅區 憲政路233巷2號) |
工作內容 | 1. 學生生活技能訓練與輔導。 2. 協助學校教學活動、偶發事件及疾病之預防與處理。 3. 配合學校執行各項活動。 |
資格條件 | 甄選資格:需同時具備以下(一)、(二)項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2. 開朗熱忱、工作認真、對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有愛心、耐心者尤佳。 3.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第1項第1-11款、第12條之不得進用情事者。 (二)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三) 學歷如持國外學歷應試者,其畢業學校、科系應在教育部國外學歷認可名冊內,且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需經駐外單位驗證通過並附中譯本及進修期間出入境證明等。 (四) 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五) 凡未符報考資格條件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撤銷錄取資格並無條件解聘。 |
聯絡方式 | 報名時間:114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下午13:30至15:30,報名表件如有闕漏者應於當日下午5時前補件,逾時視同放棄報名資格(時間以承辦單位時間為準)。 報名地點: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一樓行政大樓學務處報名處(高雄市苓雅區憲政路233巷2號)。聯絡電話:學務處張主任(07-2235940轉121)、人事室邱主任(07-2235940轉 151) 報名方式: (一) 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須繳交委託書,恕不受理通訊報名)逾時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 (二) 填寫報名表件(簡章、報名表及各項報名表件,請自行至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網站下載),並檢具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備查(證件一律以A4白色紙張影印): 1. 報名表(表件一)。 2. 甄選證(表件二)。 3. 身分證影本(表件三,需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 4. 個人簡歷表(表件四)。 5. 切結書1(表件五)。 6. 報名委託書(表件六)(委託他人報名者,需填具委託書)。 7. 切結書2(表件七)。(缺件者切結書填具) 8. 最近 3 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2吋照片1式2張(請自行黏貼於甄選報名表、甄選證上)。 9.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應將畢業證書譯為中文本、並經教育部認可者)。 10. 急救、救護等相關證(照)書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1. 電腦文書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12. 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13. 報名費新台幣 0 元整。 14. 未具專科以上學歷者,需檢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請繳付訓練證明書;「工作經驗證明」請繳付在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並應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及工作起訖時間(契約書或投保證明不得作為工作經驗證明)。 15.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甄選方式: (一) 術科(60%):每人10~12分鐘。 1. 急救處理(含情境)30%-2021年版心肺復甦術CPR+AED或哈姆立克急救技巧(現場抽題) 2. 生活協助(含情境)30%-輪椅操作 (二) 面試(40%):含專業知能、工作理念、服務態度等,每人約 5-8 分鐘。 前開甄選方式,以報名順序依序辦理,不另行抽籤,並視報到人數調整甄選時間。 甄選日期、時間與地點: (一) 甄選名單及順序:1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時後公告於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甄選公告)https://www.kmsmr.kh.edu.tw/index.php?WebID=212 ,請自行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二) 甄選時間地點: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8時40分前請攜帶個人國民身分證及甄選證至高雄特殊教育學校行政大樓一樓學務處報到,逾時視同棄權,報到以承辦單位時間為準,為避免爭議請提早報到;上午9時起舉行甄選,甄試時未到場應試,視同放棄應試資格。 成績公告及錄取事宜: (一) 成績公告:於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後,於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網站(甄選公告)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布,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其錄取依術科急救處理、生活協助、面試成績之順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同分時,以公開抽籤決定。 (二) 成績複查:114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甄選證親自至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學務處申請,並繳交複查費用 100 元。不得委託他人申請成績複查,郵寄或電話申請皆不受理,亦不得要求告知評審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逾期(時)申請不予受理。 (三) 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需俟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再另行公告或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 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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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0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
職稱
約僱教師助理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內容
1. 學生生活技能訓練與輔導。 2. 協助學校教學活動、偶發事件及疾病之預防與處理。 3. 配合學校執行各項活動。
資格條件
甄選資格:需同時具備以下(一)、(二)項資格 (一) 基本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有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報名)。 2. 開朗熱忱、工作認真、對重度、極重度身心障礙者有愛心、耐心者尤佳。 3.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 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第1項第1-11款、第12條之不得進用情事者。 (二) 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經驗者。 (三) 學歷如持國外學歷應試者,其畢業學校、科系應在教育部國外學歷認可名冊內,且畢業證書及成績單需經駐外單位驗證通過並附中譯本及進修期間出入境證明等。 (四) 證件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報名。 (五) 凡未符報考資格條件而報名者,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如於報名時未及時發現或持偽造證明文件,於錄取聘任後,撤銷錄取資格並無條件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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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114年6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00-12:00;下午13:30至15:30,報名表件如有闕漏者應於當日下午5時前補件,逾時視同放棄報名資格(時間以承辦單位時間為準)。 報名地點: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一樓行政大樓學務處報名處(高雄市苓雅區憲政路233巷2號)。聯絡電話:學務處張主任(07-2235940轉121)、人事室邱主任(07-2235940轉 151) 報名方式: (一) 親自或委託報名(委託報名者須繳交委託書,恕不受理通訊報名)逾時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報名。 (二) 填寫報名表件(簡章、報名表及各項報名表件,請自行至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網站下載),並檢具相關證件正本及影本各1份,正本驗畢歸還,影本留存備查(證件一律以A4白色紙張影印): 1. 報名表(表件一)。 2. 甄選證(表件二)。 3. 身分證影本(表件三,需註明與正本相符並加蓋私章)。 4. 個人簡歷表(表件四)。 5. 切結書1(表件五)。 6. 報名委託書(表件六)(委託他人報名者,需填具委託書)。 7. 切結書2(表件七)。(缺件者切結書填具) 8. 最近 3 個月內正面半身脫帽2吋照片1式2張(請自行黏貼於甄選報名表、甄選證上)。 9.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應將畢業證書譯為中文本、並經教育部認可者)。 10. 急救、救護等相關證(照)書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1. 電腦文書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12. 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13. 報名費新台幣 0 元整。 14. 未具專科以上學歷者,需檢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請繳付訓練證明書;「工作經驗證明」請繳付在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並應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及工作起訖時間(契約書或投保證明不得作為工作經驗證明)。 15.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報名時若申請不及,得於錄取報到時補件) 甄選方式: (一) 術科(60%):每人10~12分鐘。 1. 急救處理(含情境)30%-2021年版心肺復甦術CPR+AED或哈姆立克急救技巧(現場抽題) 2. 生活協助(含情境)30%-輪椅操作 (二) 面試(40%):含專業知能、工作理念、服務態度等,每人約 5-8 分鐘。 前開甄選方式,以報名順序依序辦理,不另行抽籤,並視報到人數調整甄選時間。 甄選日期、時間與地點: (一) 甄選名單及順序:114年6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時後公告於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甄選公告)https://www.kmsmr.kh.edu.tw/index.php?WebID=212 ,請自行查閱,不再另行通知。 (二) 甄選時間地點: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上午8時40分前請攜帶個人國民身分證及甄選證至高雄特殊教育學校行政大樓一樓學務處報到,逾時視同棄權,報到以承辦單位時間為準,為避免爭議請提早報到;上午9時起舉行甄選,甄試時未到場應試,視同放棄應試資格。 成績公告及錄取事宜: (一) 成績公告:於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後,於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網站(甄選公告)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布,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依總成績高低順序錄取,總成績相同時,其錄取依術科急救處理、生活協助、面試成績之順序,成績高者優先錄取,以上三項均同分時,以公開抽籤決定。 (二) 成績複查:114年6月23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甄選證親自至高雄市立高雄特殊教育學校學務處申請,並繳交複查費用 100 元。不得委託他人申請成績複查,郵寄或電話申請皆不受理,亦不得要求告知評審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逾期(時)申請不予受理。 (三) 經甄選錄取人員,依權責規定需俟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再另行公告或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經錄取後發現所附證件有虛偽不實,或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取消錄取資格。 (五) 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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