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辦事員

公告日 114/06/11
刊登起迄日 114/06/10 ~ 114/06/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本處將於114年下半年搬遷至民生水資源再生廠: 臺北市松山區塔悠路328號)
工作內容 1、辦理檔案清查、銷毀及鑑定等作業。 2、檔案業務及委外服務案履約管理。 3、檔案管理教育訓練、機密檔案清查解密。 4、檔案目錄彙送作業及填報機關檔案管理調查等資料。 5、編訂年度檔案分類及案名對照表。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及無限制轉調情形。 3、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能力。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事求人連結 此職缺已過期
歷史開缺
辦事員
114/05/26~11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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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114/05/12~114/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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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114/04/23~11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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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1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0 ~ 114/06/17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辦理檔案清查、銷毀及鑑定等作業。 2、檔案業務及委外服務案履約管理。 3、檔案管理教育訓練、機密檔案清查解密。 4、檔案目錄彙送作業及填報機關檔案管理調查等資料。 5、編訂年度檔案分類及案名對照表。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有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1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形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及無限制轉調情形。 3、具電腦文書及網路操作能力。

聯絡方式

1、 符合前述各項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 2、 請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如有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專業證照或與任用資格相關資料)併請上傳至上開系統。 3、 先就提供資料書面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 4、 本案聯絡人:邱小姐,電話:(02)-25973183分機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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