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
約用社會工作員(社43)
公告日 | 114/0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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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0 ~ 114/06/20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宜蘭縣政府 |
職稱 | 約用社會工作員(社43) |
職系 | 無 |
職等 | 無 |
縣市 | 宜蘭縣 |
工作地點 | 宜蘭縣宜蘭市同慶街95號。 |
工作內容 | 辦理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與提升兒少參與公共事務計畫。 |
資格條件 | (一)應符合下列資格要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二)國台語流利,持有汽機車駕照者並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符合學經歷資格者優先考量,以具社會工作熱忱,無不良嗜好者為佳。 |
聯絡方式 | (一)待遇:依據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敘薪,起薪為新臺幣(以下同)3萬8,898元,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加給2,000元/月,具社會工作師執照加給4,000元/月,具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加給2,000元/月。年終獎金1.5個月(按工作月數比例計算)。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下班前止(以郵戳為憑)。 2、裝寄表件:將書面資料(包含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證明影本及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等)以A4大小為限,白紙黑字橫書,雙面列印,左側裝訂共3份。 3、寄件地址:以掛號寄送「宜蘭縣政府社會處兒少及婦女福利科 林亞璇收」(地址:260宜蘭市同慶街95號4樓),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參加社會工作員甄選(社43)。 4、所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洽詢方式: 1、承辦人:林亞璇社工督導,電話:(03)9328822#453。 2、社會處網址:https://sntroot.e-land.gov.tw/Default.aspx |
聯絡Email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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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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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名稱
宜蘭縣政府
職稱
約用社會工作員(社43)
職系
無
職等
無
縣市
宜蘭縣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兒童權利公約教育訓練與提升兒少參與公共事務計畫。
資格條件
(一)應符合下列資格要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應考資格規定者。 (二)國台語流利,持有汽機車駕照者並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符合學經歷資格者優先考量,以具社會工作熱忱,無不良嗜好者為佳。
聯絡方式
(一)待遇:依據衛生福利部「補助民間單位社會工作人員薪資制度計畫」敘薪,起薪為新臺幣(以下同)3萬8,898元,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加給2,000元/月,具社會工作師執照加給4,000元/月,具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加給2,000元/月。年終獎金1.5個月(按工作月數比例計算)。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20日(星期五)下班前止(以郵戳為憑)。 2、裝寄表件:將書面資料(包含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證明影本及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等)以A4大小為限,白紙黑字橫書,雙面列印,左側裝訂共3份。 3、寄件地址:以掛號寄送「宜蘭縣政府社會處兒少及婦女福利科 林亞璇收」(地址:260宜蘭市同慶街95號4樓),並於信封左上角註明參加社會工作員甄選(社43)。 4、所送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予受理,資料若提供不實或疏漏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三)洽詢方式: 1、承辦人:林亞璇社工督導,電話:(03)9328822#453。 2、社會處網址:https://sntroot.e-land.gov.tw/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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