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約聘助理(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114/06/11
刊登起迄日 114/06/11 ~ 114/06/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約聘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地點 10634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工作內容 1. 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業務政策、施政方針、施政計畫。 2. 辦理健保為民服務及追蹤考核事項。 3. 協助本署教育訓練、會議等行政工作及文件整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公衛、醫事、科技或資訊背景尤佳。 2. 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健保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3.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4. 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聯絡方式 1、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25日前於本署https://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5237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網路報名證明請當事人自行留存備查),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經本署初審合格後擇優擇期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面談時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正本、身分證正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正本(經歷證明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 3、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1月27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日前1日止、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日前1日止,另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辦理,以薪點328標準支給,折合薪資45,624元,其他勞保、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5、本案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2)23261592林小姐。
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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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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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6/11 ~ 114/06/25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職稱

約聘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 辦理全民健康保險業務政策、施政方針、施政計畫。 2. 辦理健保為民服務及追蹤考核事項。 3. 協助本署教育訓練、會議等行政工作及文件整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公衛、醫事、科技或資訊背景尤佳。 2. 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從事健保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3.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4. 具高度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5.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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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意願者請於114年6月25日前於本署https://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公告編號:2025237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網路報名證明請當事人自行留存備查),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經本署初審合格後擇優擇期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面談時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正本、身分證正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正本(經歷證明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 3、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1月27日止,或留職停薪人員復職日前1日止、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日前1日止,另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辦理,以薪點328標準支給,折合薪資45,624元,其他勞保、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5、本案聯絡電話及聯絡人:(02)23261592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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