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助理員

公告日 114/06/12
刊登起迄日 114/06/11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地點 桃園市大園區航勤北路25號 (桃園國際機場及周邊)
工作內容 1.文書作業及檔案管理、印信典守及監印等。2.申報發證案件校對、整理、送審及抽查等。3.一般行政事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最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3.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具辦理各機關單位秘書室或總務性質業務經驗者。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6月1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政府採購證照、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3.本次甄選增列候補人員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人:廖小姐;聯絡電話:03-3982663#150。5.本案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9月出缺。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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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1 ~ 114/06/16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桃園分署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縣市

桃園市

工作內容

1.文書作業及檔案管理、印信典守及監印等。2.申報發證案件校對、整理、送審及抽查等。3.一般行政事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最近3年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3.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具辦理各機關單位秘書室或總務性質業務經驗者。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6月16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1)現職派令、(2)最近1筆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6)政府採購證照、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上傳該系統,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辦理面試,必要時得舉行測驗,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3.本次甄選增列候補人員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人:廖小姐;聯絡電話:03-3982663#150。5.本案為預估缺,預計於114年9月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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