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約聘人員
| 公告日 | 114/06/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11 ~ 114/06/20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66號1、2樓 |
| 工作內容 | 辦理都市計畫、都市更新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建築、土木、都 市計畫、景觀環境、不動產經營等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建築、土木、都市計畫、景觀環境、不動產經營等相關學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以上資格二擇一) 2、具備建築工程、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相關知能且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3、學習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具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帳號登入/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方可進行職缺應徵,並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證明(如勞保投保明細、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等資料合成PDF檔上傳,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應試人員各種證件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不予錄取。 三、備註: (一)聯絡人:都市更新處人事室謝小姐。 (二)電話:02-29506206#212 (三)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每月支360薪點,折合新臺幣50,076元,另須負擔勞保、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五)聘用期限: 1、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 月31 日為止。 2、次年度續聘與否,依相關考核規定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適任之人員,次年不予續聘。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公告日期
114/06/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1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都市計畫、都市更新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所建築、土木、都 市計畫、景觀環境、不動產經營等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建築、土木、都市計畫、景觀環境、不動產經營等相關學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以上資格二擇一) 2、具備建築工程、土木工程或都市計畫相關知能且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3、學習力強、抗壓性高、具責任感、積極主動、溝通能力、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且具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並可配合加班。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註冊帳號登入/履歷填寫/完成履歷資料填寫並儲存方可進行職缺應徵,並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學歷畢業證書及工作證明(如勞保投保明細、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等資料合成PDF檔上傳,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應試人員各種證件及資料採事後審核,如有偽造、變造及其他不實情事,應試人應負法律責任,經查明有偽造、變造或應試資格不符者,不予錄取。 三、備註: (一)聯絡人:都市更新處人事室謝小姐。 (二)電話:02-29506206#212 (三)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四)每月支360薪點,折合新臺幣50,076元,另須負擔勞保、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五)聘用期限: 1、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 月31 日為止。 2、次年度續聘與否,依相關考核規定進行考核,年度考核不適任之人員,次年不予續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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