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部
技正
| 公告日 | 114/06/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11 ~ 114/06/23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數位發展部 |
| 職稱 | 技正 |
| 職系 | 電機工程 |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縣市 | 臺北市 |
| 工作地點 | 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143號(數位發展部韌性建設司)。 |
| 工作內容 | 1.強化通訊網路韌性基礎建設方案之研擬、規劃及推動。 2.強化通訊網路韌性補助案之規劃、協調與執行。 3.協辦通訊近用與普及服務之規劃、執行及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資格條件 |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 2.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判斷決策溝通協調能力尤佳。 4.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 聯絡方式 | 1.請於114年6月2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點選【應徵職缺】。未能同意調閱履歷、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符資格或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人事處承辦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800613)。 (2)工作內容:用人單位窗口魏先生(聯絡電話:02-2380015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
公告日期
114/06/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1 ~ 114/06/23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數位發展部
職稱
技正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強化通訊網路韌性基礎建設方案之研擬、規劃及推動。 2.強化通訊網路韌性補助案之規劃、協調與執行。 3.協辦通訊近用與普及服務之規劃、執行及管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者,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7職等以上。 2.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判斷決策溝通協調能力尤佳。 4.通過全民英檢中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者尤佳。 5.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聯絡方式
1.請於114年6月23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並請維護簡要自述資料),點選【應徵職缺】。未能同意調閱履歷、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應徵及未於期限前完成者等均視為資格不符,視同未報名。 2.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未符資格或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4.如有相關疑義請洽以下人員: (1)報名事宜:人事處承辦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2-23800613)。 (2)工作內容:用人單位窗口魏先生(聯絡電話:02-2380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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