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約僱人員
| 公告日 | 114/06/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12 ~ 114/06/18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職等 | |
| 縣市 | 新北市 |
| 工作地點 | 新北市瑞芳區瑞芳街60號 |
| 工作內容 | 辦理11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習歷程人力計畫。 |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者。 4. 無雙重國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之情事,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任用之情形者。 |
| 聯絡方式 |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本校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首頁/徵才公告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6.良民證(可於通知面試報到時再提供)。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4年6月18日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寄達或親送224新北市瑞芳區瑞芳街60號,新北市立瑞芳高工人事室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學習歷程約僱人員」及聯絡電話,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最低錄取總分為70分,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得從缺不予錄取。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備註: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三)聯絡電話:(02)24972516分機632李小姐。 |
| 聯絡Email |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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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2 ~ 114/06/18 已過期
機關名稱
新北市立瑞芳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新北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辦理114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習歷程人力計畫。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者。 4. 無雙重國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之情事,亦無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不得任用之情形者。
聯絡方式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本校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網站首頁/徵才公告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6.良民證(可於通知面試報到時再提供)。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請於114年6月18日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寄達或親送224新北市瑞芳區瑞芳街60號,新北市立瑞芳高工人事室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學習歷程約僱人員」及聯絡電話,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最低錄取總分為70分,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得從缺不予錄取。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甄選列候用人員,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時另行通知派補。 備註: (一)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二)依「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酬支金為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 (三)聯絡電話:(02)24972516分機632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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