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行政助理

公告日 114/06/12
刊登起迄日 114/06/12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地點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3樓行政課)
工作內容 (一) 總收發:辦理登記桌、收發文(含發文前第2次校對)、用印管理、郵件寄送登錄、局務信箱及人民陳情分文。 (二) 協助檔案上架及清查。 (三) 訪客接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且具備工作項目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格式製作並依序裝訂): 1.行政助理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電子檔,自傳詳述,末頁需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勞保投保明細或工作證明)。 4.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 (二)請於114年6月2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3樓行政課),並請註明「應徵行政課行政助理職缺」。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薪資待遇: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1月1日起調整行政助理月薪薪資預估經費一覽表,以一般事務性工作者敘薪:28,815元。 (四)其他: 1.採書面審查並擇優辦理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時間將另行通知。 2.面試當日進行電腦實機測驗:中文打字輸入每分鐘2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測驗及格者方能參加複試。 3.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處網站。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次日起3個月內有效。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6.報名期間:114年6月12日至6月20日(共9日)。 7.聯絡電話:04-22289111 轉36304陳小姐。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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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歷史資料
公告日期

114/06/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2 ~ 114/06/20 已過期

機關名稱

臺中市就業服務處

職稱

行政助理

職系

職等

縣市

臺中市

工作內容

(一) 總收發:辦理登記桌、收發文(含發文前第2次校對)、用印管理、郵件寄送登錄、局務信箱及人民陳情分文。 (二) 協助檔案上架及清查。 (三) 訪客接待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高中(職)以上,且具備工作項目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格式製作並依序裝訂): 1.行政助理甄選報名表(請下載電子檔,自傳詳述,末頁需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勞保投保明細或工作證明)。 4.相關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5.身心障礙證明文件影本。 (二)請於114年6月20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就業服務處(地址:臺中市南屯區精科路26號3樓行政課),並請註明「應徵行政課行政助理職缺」。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薪資待遇:依據臺中市政府114年1月1日起調整行政助理月薪薪資預估經費一覽表,以一般事務性工作者敘薪:28,815元。 (四)其他: 1.採書面審查並擇優辦理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時間將另行通知。 2.面試當日進行電腦實機測驗:中文打字輸入每分鐘20字以上,且錯誤率10%以下,測驗及格者方能參加複試。 3.錄取人員名單,將另公告於本處網站。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次日起3個月內有效。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6.報名期間:114年6月12日至6月20日(共9日)。 7.聯絡電話:04-22289111 轉36304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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