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秘書
公告日 | 114/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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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2 ~ 114/06/22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
職稱 | 秘書 |
職系 | 綜合行政 |
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縣市 | 臺北市 |
工作地點 |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106344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 校務研究暨永續發展中心 |
工作內容 | 1、校務評鑑。 2、校務研究。 3、招生政策分析。 4、治校策略分析。 5、中長程校務發展規劃。 6、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之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嫻熟公文處理系統及公文寫作。 4、熟習電腦文書處裡及網路應用操作能力。 5、熟習校務評鑑。 6、熟習招生策略擬定、執行與分析。 7、熟習治校策略分析。 8、嫻熟中長程校務發展規劃。 |
聯絡方式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3)以上2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秘書
114/04/14~114/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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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2 ~ 114/06/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職稱
秘書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縣市
臺北市
工作內容
1、校務評鑑。 2、校務研究。 3、招生政策分析。 4、治校策略分析。 5、中長程校務發展規劃。 6、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之資格並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嫻熟公文處理系統及公文寫作。 4、熟習電腦文書處裡及網路應用操作能力。 5、熟習校務評鑑。 6、熟習招生策略擬定、執行與分析。 7、熟習治校策略分析。 8、嫻熟中長程校務發展規劃。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應徵及資料送件步驟如下: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完成職缺應徵投件: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 2、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完成自傳內容(自傳不得空白)。 3、應徵系統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1)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2)完成授權後,另逕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2項附件依序彙整並上傳至該系統, 第1項:國立臺北科技大學職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表單下載\02職員甄審\03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後並如實填妥,請務必填上聯絡方式(手機號碼及目前使用的電子郵件信箱) 第2項:現職銓敘審定函 (3)以上2項文件均為PDF檔,未將上述個人資料完整上傳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審,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人事室江小姐(02-2771-2171#1611)。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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