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技士
| 公告日 | 114/06/12 |
|---|---|
| 刊登起迄日 | 114/06/12 ~ 114/06/22 已過期 |
| 機關名稱 |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
| 職稱 | 技士 |
| 職系 | 土木工程 |
| 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縣市 | 新竹市 |
| 工作地點 | 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本局營建組) |
| 工作內容 | 1.辦理科學園區公共工程之履約管理、驗收結算、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 資格條件 | 1.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得調任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4.熟諳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應用。 5.具有採購證照者優先錄用。 6.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予以考量。 |
| 聯絡方式 |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自傳請務必填寫),並將(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 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退伍令、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文件影本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或營建組主管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名額1-2名(不符用人需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5773311轉1301。 |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 歷史開缺 |
技士
114/03/26~114/04/06
|
公告日期
114/06/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2 ~ 114/06/22 已過期
機關名稱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職稱
技士
職系
土木工程
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縣市
新竹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辦理科學園區公共工程之履約管理、驗收結算、維護管理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得調任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4.熟諳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軟體應用。 5.具有採購證照者優先錄用。 6.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予以考量。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自行確認已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履歷表自傳請務必填寫),並將(1)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 考試及格證書、(3) 現職派令、(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5)退伍令、採購證照、語言檢定證書等文件影本上傳,未開放者恕不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與本機關首長或營建組主管具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關係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名額1-2名(不符用人需求亦得從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3-5773311轉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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