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 | 114/0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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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起迄日 | 114/06/12 ~ 114/06/19 已過期 |
機關名稱 |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
職稱 |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職等 | |
縣市 | 高雄市 |
工作地點 | 本所(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
工作內容 | 1、協助辦理公路監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因應業務需要得機動調整承辦業務項目。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須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作業。 2、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3、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且嚴守公務機密並能配合行政業務。 4、具公路監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
聯絡方式 | 1、本職缺月支報酬為約用人員薪級1(新臺幣31,449元,如有調整時以權責機關核定待遇標準為準),僱用期間為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5年2月21日止(或本職務被代理人申請復職之前一日止)。 2、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請貼妥最近2吋照片1張、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請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於114年6月19日前一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恕不接受本人親送,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至「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秘書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列印。 3、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報名相關問題請聯絡07-3613161分機817(陳小姐),工作細項問題請洽詢分機301。 5、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聯絡Email | [email protected] |
事求人連結 | 此職缺已過期 |
歷史開缺 |
無歷史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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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14/06/12
刊登起迄日期
114/06/12 ~ 114/06/19 已過期
機關名稱
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市區監理所
職稱
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無
職等
縣市
高雄市
工作地點
工作內容
1、協助辦理公路監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因應業務需要得機動調整承辦業務項目。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須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作業。 2、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3、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且嚴守公務機密並能配合行政業務。 4、具公路監理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月支報酬為約用人員薪級1(新臺幣31,449元,如有調整時以權責機關核定待遇標準為準),僱用期間為自實際到職之日起至115年2月21日止(或本職務被代理人申請復職之前一日止)。 2、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如附,請貼妥最近2吋照片1張、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並請務必註明日間可聯絡電話及個人電子郵件帳號)、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各一份,於114年6月19日前一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恕不接受本人親送,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至「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71號 秘書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職務代理人」),所有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列印。 3、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報名相關問題請聯絡07-3613161分機817(陳小姐),工作細項問題請洽詢分機301。 5、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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